多次偷越国境自首能减刑-共青城市律师偷越国(边)境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偷越国(边)境罪
案号:(2025)赣0482刑初13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9年2月,被告人卢某经卢某娥邀约,同意去缅甸工作。同年2月16日,卢某和卢某娥坐飞机到云南澜沧景迈机场,然后坐车、走路偷偷越过国境进入缅甸孟波。同年5月2日,卢某为回国处理家事,偷偷从缅甸回国。同年5月18日,卢某又坐飞机到云南,再偷越国境去缅甸。同年8月24日,卢某再次偷偷从缅甸回国。2025年6月5日,卢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去投案,并如实交代了所有事情。公安机关还扣押了卢某的一部VIVO手机。
法院判决:卢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扣押的手机还给卢某。
三、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偷偷越过国境是犯法的,多次干这事会被判刑,但主动自首能少坐牢!
很多人以为“偷偷出国打工不算啥”,但法律明确规定:没走正规口岸、坐车走路偷渡,就是“偷越国(边)境”。卢某干了4次(2次去缅甸、2次回国),属于“情节严重”,按刑法要判刑。好在他接到电话就主动投案,还老实交代、认罪认罚,法院才从轻判了6个月(否则可能判更久)。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 千万别碰偷渡“快车道”:别信“带路党”说的“包过关”,坐车走路越境=留下犯罪证据。现在边境监控严,被抓后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像卢某一样坐牢。
- 已经偷渡过?立刻自首!:如果过去干过类似事,马上去当地派出所说明情况。像卢某这样“电话通知就到案+全盘托出”,算自首,法院会减刑(比如本可能判1年,自首后判6个月)。
- 认罪要趁早,别等被抓:案子到了检察院,主动签“认罪认罚”书(就是承认错误、接受处罚),法院一般会采纳轻判建议。拖到开庭才认错?效果大打折扣!
最后提醒:国门不是随便越的!真想出国,办护照、签证走正规程序,最多花点时间钱;图省事偷渡,一次犯法终身留案底,找工作、出国全受影响。记住:主动面对错误,总比躲着挨重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