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逾期被担保人代偿,债权转让后仍要还款-德安律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426民初182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4月3日,杨某因个人日常消费向某江宁公司借款28,800元,年利率6%,借款期限12期。同日,杨某与海南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委托海南某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费为借款本金的10.18%,共计2,930.64元,分12期支付,每期244.22元。
杨某收到借款后,仅支付了前两期款项,之后开始逾期。2024年7月6日、8月6日和9月6日,海南某公司分别代杨某向某江宁公司偿还了部分款项,总计24,445.25元。2025年6月5日,海南某公司与南昌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杨某的债权(包括代偿款24,445.25元、未支付的担保费2,442.20元等)转让给南昌某公司,并通过短信通知了杨某。
法院判决结果:
- 杨某向南昌某公司支付代偿款24,445.25元;
- 杨某支付代偿款损失(自2024年9月7日起按年利率13.40%计算至付清之日);
- 杨某支付担保费2,442.20元;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担保人替我还了钱,这债就跟我没关系了吧?"——这是很多人的误区!
这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当你找人担保借钱后,如果自己不按时还款,担保人替你还了钱,你仍然要承担责任。更关键的是,担保人可以把这个"追债权"转给其他人,新债主照样能找你要钱!
为什么杨某输了官司?关键三点:
- 担保人代偿后有权追偿:杨某逾期不还钱,海南某公司作为担保人替她还了24,445.25元,法律上就取得了向杨某要钱的权利。
- 债权转让合法有效:海南某公司把"要钱的权利"转给南昌某公司,只要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比如短信)通知了杨某,转让就成立。杨某不能以"我不知道"为由拒绝还钱。
- 逃避诉讼只会更吃亏:杨某收到法院传票却不到庭,法院只能根据南昌某公司提交的证据判决,结果对她非常不利。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记住这5条保命指南:
✅ 第一条:别等担保人"兜底"
很多人觉得"反正有担保人,晚点还钱没事",这是大错!本案中杨某不仅要还代偿款,还要额外付2,442元担保费+高额利息(年化13.4%)。真实成本比原借款高3倍! 正确做法:一发现可能逾期,马上联系贷款方协商分期,千万别拖!
✅ 第二条:签担保合同时瞪大眼睛
重点看这三处:
- 担保范围:本案中连"律师费、催收费"都算进去了;
- 担保费计算:杨某每期还244元,12期共2,930元,相当于多付10%利息;
- 通知方式:合同写明"短信通知有效",所以法院认可了短信债权转让。
提醒: 银行APP弹出的电子合同也要认真看,别急着点"同意"!
✅ 第三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别装死
本案中南昌某公司只发了条短信,法院就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你收到类似通知:
- 立即核实:联系原担保人确认是否真实转让;
- 保留证据:截图保存通知内容;
- 主动协商:如果金额有误,赶紧提供还款记录证明。
✅ 第四条:被起诉必须出庭!
杨某没出庭,结果法院全盘支持原告诉求。正确做法:
- 即使欠钱,也去法院说清原因(比如失业、生病);
- 如果认为违约金太高(本案原告要13.8%,法院只支持13.4%),当庭提出;
- 带齐还款记录、沟通证据,争取调解分期。
✅ 第五条:特殊情况有法律保护
如果遇到这些情况,可主张减免:
- 担保公司违规收费:比如本案中担保费高达10.18%,远超市场水平;
- 转让程序不合法:未按合同约定方式通知(如合同写明"必须邮寄"却只发短信);
- 已部分还款:像杨某已付前两期担保费,法院就扣除了这部分。
最后真心话:担保不是"免死金牌",而是"债务加速器"!
很多人以为担保人会替自己扛债,实际是把小逾期变成大窟窿。本案中杨某原借款才28,800元,最后要还近3万(本金+利息+担保费)。记住:借钱时多看一眼合同,逾期后多打一个电话,能省下几千冤枉钱!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整理,仅供普法参考。个案情况不同,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