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延期交房,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一违约金能拿到但可能扣减疫情天数-上饶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2民初923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苏某、徐某夫妻与上饶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站前花城商住楼3单元层3-1103,房屋总价663,000元。合同约定上饶某有限公司应在2023年10月26日前交房,逾期超过30日的,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涉案房屋所在工程于2025年3月28日取得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025年4月27日形成房屋测绘报告。2025年4月7日,双方办理交房手续。2025年6月27日起该房屋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0年1月24日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2年12月7日国家宣布疫情防控全面放开。
法院判决结果:
- 上饶某有限公司需向苏某、徐某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6,398.7元;
-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原主张40,376.7元);
- 案件受理费403元,由原告负担43元,被告负担360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什么?
很多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时,第一反应是"他们肯定要赔钱",但真正打官司时才发现:开发商会拿"疫情是不可抗力"当挡箭牌,还会说"违约金太高要减少"。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一违约金合法有效,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疫情影响)适当减少天数,不会全盘照付。
为什么开发商输了官司?
关键点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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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不等于"收钥匙"
开发商以为业主收了钥匙就算交房,但法院说: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才能算真正交房!本案中虽然2025年4月7日办了交房手续,但直到2025年6月27日才能办房产证(意味着此前未完成备案),所以逾期截止日算到2025年6月26日。
👉 你的行动指南:收房时一定问清楚"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开发商只给你钥匙不给备案文件,千万不能签收房单,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
"疫情不可抗力"不是免死金牌
开发商辩称疫情导致停工属于不可抗力,但法院只酌情免除了60天责任(从609天逾期减到549天)。因为:- 合同签订时间是2022年3月(疫情已常态化)
- 江西2022年12月已放开管控
- 开发商没证明具体哪些天因疫情停工
👉 你的行动指南:如果开发商拿疫情当借口,你要查:
✓ 疫情是否真影响了施工(查政府停工通知)
✓ 影响时间是否在合同约定交房日前
✓ 开发商是否及时通知你延期(合同通常要求15日内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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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比例不是想改就能改
开发商说"日万分之一太高",但江西省高院明确规定: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法院原则上不调减。因为:- 这个比例是双方签合同时约定的
- 对比业主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也是万分之一)
- 实际损失可参考周边房租(本案中月租约1000元,549天违约金3.6万≈3年房租,不算过分)
👉 你的行动指南:签合同时重点看违约金条款!
✓ 如果低于万分之一(比如本案合同写的"万分之0.1"),要争取改成"万分之一"
✓ 保留周边房屋租金证据(中介APP截图、租房合同)
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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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
- 要求明确"交房条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不是毛坯房验收)
- 确认违约金≥日万分之一(低于这个数很难获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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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发生时:
- 立即发书面函件催告(微信/短信不算数!用邮政EMS)
- 保存开发商通知延期的证据(微信群消息、公告等)
- 拍照记录工地停工状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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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起诉时:
- 计算逾期天数从"约定交房日次日"到"实际取得备案日"
- 按合同约定比例计算违约金(别自己随便打折)
- 同时查清楚:
✓ 楼盘何时能办房产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
✓ 当地高院是否有类似审判指引(像江西这份文件就是关键武器)
记住:开发商常以"行业困难"要求业主让步,但法律保护的是白纸黑字的约定。本案中业主坚持按合同主张,最终拿回了90%的违约金(36,398元÷40,376元)。只要证据扎实、算对天数,你也能争取到合理赔偿!
注:本文案例根据真实判决改编,当事人名称已做匿名处理。个案情况不同,请以专业律师分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