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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索赔必须证明楼上责任否则败诉 - 临川区律师相邻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抚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案号:(2025)赣1002民初576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江某、被告艾某系临川区某小区19栋的业主,被告住在原告楼上。2024年12月13日起,原告发现自家房屋天花板、墙壁等多处出现漏水痕迹,后面积越来越大,天花板仿瓷开始脱落。2025年1月14日,原告联系物业公司,希望被告配合查找漏水原因,但被告要求原告自行请防水维修人员上门排查。2025年9月,原告自费对渗漏处进行了维修。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江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自己承担。简单说,江某想让艾某赔2850元修房子,但法院没支持,钱还得自己掏。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实用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你家漏水,想让楼上邻居赔钱,光靠“我觉得是楼上漏的”可不行,必须拿出铁证证明漏水确实是从他家流下来的! 法院判江某败诉,不是因为艾某没责任,而是江某没证据——她只说了“怀疑是楼上厨房水管破了”,但没请专业人员检测,也没保留关键证据,结果法院没法认定是谁的错。

遇到类似漏水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3点,避免吃哑巴亏:

  1. 第一时间“留证据”,别只靠嘴说
    发现漏水,马上拿出手机拍照、录像:拍清漏水位置(比如天花板水渍、墙皮脱落)、时间(手机自动带日期)、范围(用尺子比划大小)。同时联系物业,要求他们现场检查并出书面报告(写明“初步判断漏水点在楼上”)。别学江某拖到2025年9月才自费维修——修之前没证据,法院会认为“你自己修的,谁知道是不是楼上漏的?”

  2. 找“明白人”定责,别和邻居瞎吵架
    如果楼上邻居像艾某一样推脱“不是我家漏的”,别急着自己请人修!正确做法:

    • 先让物业协调,共同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比如有资质的防水公司)上门检测,费用可暂时由物业垫付;
    • 检测报告必须写清“漏水原因”(例如“楼上厨房水管破裂导致”),并让检测员签字盖章;
    • 如果邻居拒绝配合,直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法官会派人来现场取证)。
      本案中,江某2025年2月曾自费请人查,但没让专业机构出正式报告,结果法院不认——这种“自己找人查”的证据,容易被质疑“是不是你乱说的?”。
  3. 沟通全程留痕,微信记录也是证据
    和邻居、物业聊漏水问题,别只打电话!用微信文字沟通(例如:“艾某,我家客厅天花板又漏水了,麻烦今晚让物业来查”),这些聊天记录法院都认可。如果邻居像艾某一样说“你先修”,立刻回一句:“按法律规定,漏水原因需专业认定,我已联系XX检测公司,费用我们按责任分摊。”——这样既留了证据,又避免自己当冤大头。

最后提醒:邻里漏水很常见,但90%的官司输在“证据不足”。别等房子泡烂了才行动!发现漏水马上拍照+找物业+请专业检测,三步走完再谈赔偿。否则,就像江某一样,钱花了、官司还输了——法律不保护“马大哈”,只认“有准备的人”。下次再遇到漏水,先摸手机留证据,比啥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