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仅对约定风险比例部分担责,超额代偿款法院不支持-上饶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赣1102民初7539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5月23日,上饶市某公司(原告)与案外人广丰某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约定:广丰某有限公司向江西某广丰支行申请690万元贷款,上饶市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只承担60%风险比例的连带保证责任(即如果贷款还不上,上饶市某公司最多赔60%的钱)。合同还约定,如果上饶市某公司垫付了钱,从垫付日起,可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收利息。
同日,上饶市某公司与被告俞某、徐某甲、潘某、叶某、彭某、徐某乙(六名个人)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这六人作为反担保人,为上饶市某公司的60%风险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简单说,就是如果上饶市某公司赔了钱,这六个人要帮上饶市某公司把赔出去的钱(最多60%部分)再要回来。反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按LPR四倍计算),以及追债产生的费用。
2023年5月23日,江西某广丰支行向广丰某有限公司发放了690万元贷款。但广丰某有限公司没按时还钱,2024年11月19日,银行发通知要求上饶市某公司代偿欠款本息的80%,即5,291,400元(本金5,241,600元+利息49,800元)。2024年12月24日,上饶市某公司向银行支付了这笔5,291,400元。之后,上饶市某公司起诉六名被告,要求他们还5,291,400元、利息(按年利率12.4%计算),以及68,000元律师费。
被告徐某乙答辩说:这笔钱是公司用的,反担保是银行强制流程,他和部分被告(如俞某、潘某)根本不知道签了什么;广丰某有限公司已破产,上饶市某公司也申报了债权;大家现在没钱还。其他被告没出庭也没答辩。
法院判决结果:
- 六名被告(俞某、徐某甲、潘某、叶某、彭某、徐某乙)只需对3,968,550元(相当于5,291,400元的60%)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的两倍计算(从2024年12月24日起算)。
- 驳回上饶市某公司其他请求——不支持全额5,291,400元、不支持12.4%高利息、不支持68,000元律师费。
- 案件受理费49,316元,由六名被告共同负担36,518元,上饶市某公司自己承担12,798元。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签反担保前看清“比例”,代偿别超约定范围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反担保人只对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的风险比例部分负责,银行或担保公司代偿时如果“多赔了”,法院不会让反担保人兜底!
- 为什么只判60%?
原告上饶市某公司和六名被告签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明确写了:反担保只覆盖“60%风险责任”。但实际代偿时,银行要求原告赔80%(5,291,400元),这超出了合同约定的60%。法院认为,反担保是“有界限的”,不能因为银行一句话就让老百姓多背债。所以只支持60%部分(3,968,550元),多出的20%原告得自己扛。 - 其他关键点提醒你:
- 利息可能被砍半:原告主张12.4%年利率(太高了,接近高利贷),但法院直接调低到LPR两倍(现在LPR约3.45%,两倍才6.9%)。因为担保公司已经收过担保费,再收高额利息不合理。
- 律师费别想当然:原告要68,000元律师费,但合同里没写“反担保人要付律师费”,法院直接不认。想让对方赔律师费,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
- 破产不是挡箭牌:被告说“公司破产了,我没钱还”,但法院没采纳——破产不影响反担保责任,你签了字就得负责(只是范围限于约定比例)。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 第一步:签反担保合同前,死磕“风险比例”
银行或担保公司让你签字时,别光听业务员忽悠。一定要看清合同里写的是“100%担保”还是“部分比例”(比如本案的60%)。如果写“部分比例”,就问清:“我最多赔多少?超出部分和我无关?” 把这句话写进合同附件,避免日后扯皮。 - 第二步:代偿发生后,立刻核对“实际赔了多少钱”
担保公司如果替别人还了钱,马上要求他们出示《代偿通知书》和付款凭证。重点看:银行要求赔的比例 vs. 你合同约定的比例。如果银行要求赔80%,但你合同只保60%,赶紧书面提醒担保公司:“别超比例代偿,超的部分我可不认!” 保存好证据(比如微信、邮件)。 - 第三步:被起诉后,重点抗辩“比例超限”和“费用无依据”
像本案被告徐某乙,答辩时提到“反担保是银行流程,我不知情”效果很弱(法院没采纳),但如果说“代偿金额超合同约定60%”,法院一定会支持!同时,如果对方要高额利息或律师费,直接说:“合同没写,我不该付。” - 特别注意:
- 反担保不是“免费担保”!签字=你可能要真金白银赔钱,千万别当“人情签字”。
- 公司破产了?不影响你的责任,但你可以要求担保公司先去破产管理人那里申报债权(本案原告已申报),减少你的损失。
总之,担保有风险,签字需谨慎。记住:合同约定的风险比例是你的“安全线”,超出部分法院不保护。 遇到纠纷别慌,抓住“比例超限”这个核心点,普通人也能打赢官司!(本文案例由上饶地区真实判决改编,细节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