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由安置房转为商品房后购房者应按新标准补交房款-扶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621民初37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4月2日,包某向某某公司缴纳A12-1-3-1号房屋的购房款298450元。2014年5月2日,某某公司(卖方)与包某(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350元,总金额为298450元。扶沟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9]4号文件和扶政文[2019]7号文件规定了解决丁庄社区遗留问题的方案。2022年1月24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中,一审判决按照3067.2元/平方米补交,二审改判为3100元/平方米。包某在《丁庄新农村社区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上书写了"已知上述内容",并签名。包某不属于丁庄社区安置范围的购房户。涉案A12号楼1单元3层301号房屋于2021年5月26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面积为124.17平方米。2023年10月7日,某某公司参照法院终审判决,要求购房者补交房价款至3100元/平方米,最迟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补交齐,并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
法院判决结果:包某需向某某公司补交购房款8647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3年11月1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同时驳回了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当初买的"安置房"后来变成了"商品房",政府出台了新政策,你得按新价格补交房款,不然就要吃官司。
核心就三点:
-
政策变了,合同就"升级"了
当初包某买的丁庄社区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后来政府把土地性质改成了国有建设用地,房子也变成了"商品房"。这就相当于你买了一辆电动车,后来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照变成机动车,你不能还按电动车标准使用。原合同因为政府征收无法继续履行,自然终止了,双方形成了新的商品房买卖关系。 -
签字确认就得认账
包某在《丁庄新农村社区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上写了"已知上述内容"并签名,相当于亲手签了"同意书"。就像你去餐厅吃饭,服务员告诉你"今日特价菜有变动",你点头说知道了还继续用餐,就不能事后说"我不知道价格变了"。法院认为这表示包某同意按新标准补交房款。 -
拖延补款要付"利息学费"
包某住进房子后一直不补交差价,结果不仅要补8万多房款,还得从2023年11月1日起付利息。这就像信用卡逾期还款,不仅本金要还,还要多付滞纳金。某某公司给了半年缓冲期(2023年10月31日前),包某没抓住机会,最终多花了冤枉钱。
给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3条实用建议:
-
盯紧"告示栏",别当"看不见"
开发商在小区贴通知、发公告不是走过场。这个案子里某某公司在2023年10月7日就贴了补款通知,还规定了截止日期。建议你:①定期查看小区公告栏;②加业主群关注重要消息;③收到书面通知要拍照留证。别像包某说"没看到公告",法院可不管你"没注意"。 -
政策文件要读懂,别光看价格
看到"补交房款"先别炸毛,重点看清楚:①补多少(本案是补到3100元/㎡);②谁要补(非安置村民才补);③截止时间(30个工作日)。特别是文件里"不属于安置区域的购房户"这种关键句,直接决定你要不要补钱。拿不准就去社区服务中心问清楚,别自己瞎猜。 -
有异议赶紧提,别等收房后再后悔
包某最大的失误是:2020年就拿到房子,2022年装修入住,拖到2025年才打官司。其实政府文件里给了退房选项——竞得后3个月内可退房(2020年2月6日前)。就像你网购发现商品有问题,7天内可退,过了时效就难了。如果你真不想补钱,要第一时间书面提出退房,保留快递单据,千万别默默收房装修。
记住:买房不是一锤子买卖。从签合同到拿房产证,中间可能出各种政策变化。遇到类似情况,先看政府文件规定,再核对开发商通知,有疑问马上找街道办或专业律师咨询,千万别学包某"眼不见为净",最后多花好几万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