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赔偿受害者全部合理损失 - 扶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621民初581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年×月×日×时×分许,施某遂驾驶豫×小型轿车沿×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路交叉口南侧人行横道处时,由于观察不周,与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行驶到此的韩某青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韩某青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的道路交通事故。×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施某遂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青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20×年×月×日,韩某青被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5天,伤情诊断为锁骨骨折、股骨颈骨折、头部损伤等,支付医疗费71939.96元,出院医嘱要求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陪护一人。2025年7月3日,韩某青再次住院10天取除骨折内固定装置,支付医疗费5466.1元。
经司法鉴定,韩某青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365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80日,支付鉴定费1442.67元。施某遂驾驶的车辆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在某农业财险公司投保了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韩某青是×县村民,承包土地1.5亩,事故前在家从事农业生产,有女儿王某彤(13岁)需抚养。某财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18000元,对车辆定损500元,韩某青认可。
法院判决结果简单总结:
- 某财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韩某青180500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
- 某农业财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韩某青153928.5元;
-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诉讼费3167元由施某遂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几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必须赔光你的合理损失,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钱! 法院明确说,保险公司想扣10%非医保药、拒赔鉴定费这些“小动作”,只要拿不出证据证明费用不合理,统统不作数。比如韩某青是农民,法院就按农林牧渔业工资标准算误工费;她女儿13岁,抚养费也一分不少。但要注意,没有医嘱乱买东西(比如本案的坐便椅),法院可不认账。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别慌,按这几步走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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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死磕事故认定书!
事故一发生,马上打110报警。交警出的《事故认定书》就是你的“护身符”,必须写清楚谁全责、谁无责(像本案施某遂全责)。没有这个,后面索赔寸步难行。千万别私下和解,否则吃亏的是你! -
所有票据,一张都别扔!
住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买药收据……哪怕一毛钱的都要留好。但注意:医生没写“必须用”的东西(比如非医嘱的辅助器具),法院可能不赔。本案韩某青买坐便椅花了74.8元,因无医嘱被砍掉,就是血的教训! -
伤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骨折、脑损伤等可能留后遗症的,出院后立即申请司法鉴定。像本案韩某青做了鉴定,才拿到九级伤残赔偿+7000元精神抚慰金。鉴定费1400多元?放心,法院判保险公司必须出! -
识破保险公司的“套路话”:
- “要扣10%非医保药” → 直接怼回去:法律说了,只要治疗合理,一分都不能扣!让他们举证哪些药不该用(本案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法院没理他们)。
- “鉴定费不赔” → 告诉他们:鉴定费是查清损失的必要花销,保险法白纸黑字规定保险公司得掏!
- “你超50岁没工作” → 如果是农民,拿村委开的《土地承包证明》+务农照片;如果是上班族,准备工资流水+单位停发证明。像韩某青51岁还在种地,法院照样按农林牧渔业标准赔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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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多要一笔:
有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像本案韩某青女儿13岁,法院直接加了1万多元抚养费。记得带户口本+出生证明,这笔钱别漏掉!
最后提醒:
- 交强险(某财险公司)先赔18万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2000财产损失;
- 不够的部分,商业险(某农业财险公司)接着赔;
- 但全责方本人(如施某遂)如果逃逸、醉驾,保险公司可能拒赔,这时要直接找他个人要钱!
记住:法律站在受害者这边,但你得主动收集证据、敢较真。保险公司推三阻四时,别自己硬扛,找专业律师帮你“掰扯”清楚,才能把应得的赔偿一分不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