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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后自己签字同意却称被迫离职难获补偿-赣州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赣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赣0702民初838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6月1日,廖某与某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廖某的工作地点为赣州,工作部门为业务部,职位为分店行政副主任,工资为每月2830元;合同期限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2022年12月2日,廖某、某甲公司和案外人某甲公司某分店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三方协议)》,约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廖某的聘用方由某甲公司变更为某甲公司某分店,廖某的职位为分店行政主任,薪资为每月3100元。2024年5月29日,某甲公司某分店与廖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工作部门和工作内容与之前一致,基本工资为每月3100元。2024年8月21日,廖某从分店行政主任调整为销售主任,且薪金、部门、职级均不变,廖某表示知晓并同意,且在《人事变动表》上签字确认。岗位说明上明确了销售主任的工作职责和指标任务等,廖某已签字同意。2024年8月30日,某分店对廖某进行了顾问式销售的课程培训,廖某在课程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此后廖某分别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0日参加了某甲公司某分店的销售培训课程。2024年11月1日,廖某与案外人某甲公司某分店、某甲公司某分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三方协议)》,约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廖某的聘用方变更为某甲公司某分店,廖某的工作岗位为销售主任,基本工资为每月3100元,廖某与某甲公司某分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由某甲公司某分店承担。2025年2月5日,廖某以工作超负荷为由向某甲公司某分店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进行了工作交接,此后廖某未再至某甲公司某分店处工作。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确认廖某和某甲公司的劳动关系在2025年2月5日解除了,但驳回了廖某要经济补偿金16727元和补发工资2206.8元的全部要求。也就是说,廖某虽然成功离职了,但一分钱补偿都没拿到。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律师三点关键提示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打工人以为公司调岗后让自己干更多活却不加钱,就是"被迫离职",可以要补偿。但法院为啥不支持呢?关键就三点:

第一,你签字同意的事,别想事后翻脸
廖某在《人事变动表》上白纸黑字签了字,同意从行政主任调成销售主任,还确认"薪金、职级不变"。就像你去餐馆点菜,服务员问"这个菜辣吗",你说"不辣就行",结果上菜后喊"太辣了我要退钱",老板肯定不认。法院看的就是这个:你当时没反对,现在说"被迫",没证据法院不会信。提示: 遇到调岗调薪,千万别急着签字!先问清三点:新岗位具体做什么?工资结构变没变?(基本工资降没降?绩效怎么算?)如果觉得不合理,当场写个书面异议让公司盖章,或者微信文字确认"我暂时不同意,需进一步协商"。

第二,工资没少发≠公司耍赖,要看"基本工资"
廖某说调岗后工资变少,但法院查清楚了:她的基本工资一直是3100元/月没变,只是销售岗多了绩效部分(比如卖货提成),这个月卖得多就拿得多,卖得少就少拿。就像快递员底薪2000元+送一单5元,这个月你只送了100单(拿2500元),上个月送了200单(拿3000元),不能说公司克扣工资。提示: 每次发工资先看"工资条",重点盯"基本工资"数字。如果基本工资降了(比如从3100元降到2800元),立刻找公司要说法;如果是绩效部分波动,先自查业绩是否达标。别等离职了才想起来算账,平时就该保留工资条、打卡记录。

第三,说"工作量大"得拿证据,光喊累没用
廖某说自己调岗后"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但法院发现两个致命问题:一是她自己在法庭上承认"销售任务比同事少",二是考勤表显示她没加班。好比你说老板让你一天干十个人的活,结果监控拍到你天天准点下班——这怎么说服法官?提示: 觉得工作量不合理?马上做三件事:① 每天记工作日志(例:"9:00-12:00处理30份报表,14:00-18:00接待20位客户");② 保存公司下达的书面任务单;③ 如果超负荷导致加班,务必打卡留痕。别只在微信吐槽,要形成"公司指派→你执行→结果反馈"的完整证据链。

最后说句大实话:法律保护"真被迫"的劳动者,但不保护"后悔签了字"的打工人。公司调岗调薪时,你有权利说"不",但必须在签字前、发工资前及时主张。等干了几个月才离职要补偿?就像网购7天后才说"衣服褪色",商家早不认账了。真遇到糟心事,别自己硬扛,找专业律师分析——但记住,越早咨询越能保留证据,拖到离职那天就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