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虚拟币交易帮人取现可能涉嫌洗钱会被判刑-祁阳律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祁阳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对判决书“看不懂”的情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解读一个真实案例:有人因为帮人用虚拟币转移“黑钱”,结果被判了刑。很多人以为“我只是开车跑腿,又没直接拿钱”,但法律上这照样算犯罪!看完这个案例,你就知道遇到类似事该怎么处理了,避免自己“稀里糊涂”进牢房。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案号:(2025)湘1121刑初3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判决书认定内容整理):
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间,黄某(另案处理)和上线犯罪分子约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上线以交易USTD虚拟币的方式转移资金,从中获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收益。被告人刘某明知买卖USTD可能涉嫌洗钱违法犯罪,仍伙同黄某先后3次在江苏省常州市、宿迁市、湖南省永州市等地,采用上述方式转移人民币共计21.9万元。其中,黄某负责联系上线并从被害人处取得被骗资金,刘某负责驾驶车辆,已查明转移的资金中有被害人被骗的16万元。刘某从中获利约4000元。具体如下:

  1. 2024年10月29日晚,刘某、黄某伙同他人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取走资金7.9万元,含被害人张某被骗的2万元;
  2. 2024年11月8日19时许,刘某、黄某伙同他人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取走被害人王某被骗的6万元;
  3. 2025年1月20日下午,刘某、黄某伙同他人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取走被害人桂某被骗的8万元。
    2025年4月9日,祁阳市公安局民警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抓获刘某。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桂某退赔2.2万元、与黄某共同退赔王某3万元,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刑期从2025年4月10日起算,已折抵1天羁押时间)。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跑腿”也会坐牢?遇到类似事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明知钱是骗来的还帮忙转移,哪怕只是开车取现,也算洗钱犯罪!” 很多人觉得冤:“我又没骗人,就是开个车,凭什么判我刑?”但法律上,关键就看你“知不知道钱来路不正”。

为什么刘某会坐牢?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这种事——比如朋友喊你“帮忙用虚拟币转个账,给你几千块好处费”,千万别冲动!按这个案例的教训,记住三点:

  1. “三不原则”保平安

    • 不贪高收益:虚拟币交易如果对方给的报酬“明显高于市场价”(比如正常1%手续费,他给10%),99%是洗钱陷阱。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可能是铁饼!
    • 不碰来历不明的钱:对方说“这是游戏代充”“海外投资”,但资金来源说不清,或要求你用现金/虚拟币“跑分”(分批转移),立马拒绝!
    • 不侥幸“我只是帮忙”:开车、取现、提供银行卡,哪怕只参与一环,只要“明知”钱有问题,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2. 如果已经卷入,立即做这三步

    • 马上停手:发现钱可能是骗来的,立刻停止所有操作,别再碰一分钱。
    • 主动退赔+配合调查:像刘某那样,尽快把拿到的好处费退给被害人(保留收据),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退赔越多、越早,越可能争取轻判甚至不起诉。
    • 如实陈述+认罪认罚:被警察找上门,别撒谎、别扛着,老实交代事实。现在法律鼓励“认罪认罚”,能大幅减少刑期(本案中刘某就因此从轻处理)。
  3. 关键提醒

    • “不知者不罪”不成立:很多人辩解“我不知道是犯罪”,但法院会看你的行为是否合理。比如你有正常工作,却频繁跨省帮人取现,还收高额跑腿费——这就能推定你“应当知道”。
    • 虚拟币不是“护身符”:USTD等虚拟币看似匿名,但警方能通过区块链追踪资金。别以为“用虚拟币就查不到”,这个案子中监控、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全成了铁证!
    • 早咨询律师最保险:一旦被警察传唤,别自己瞎琢磨,立即找专业刑事律师。律师能帮你分析是否“明知”,指导退赔和配合调查,避免说错话加重责任。

最后说句大实话:现在电信诈骗高发,骗子专找“缺钱又不懂法”的人当“工具人”。你以为赚个快钱,结果可能丢自由、背案底,连累家人。记住:任何“轻松赚大钱”的活,背后都写着“犯罪”二字! 遇到可疑事,宁可少赚一万,别去赌那万分之一的风险。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书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