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被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要回-湘阴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4民初201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被告岳阳某公司于2020年5月1日进入精密现代城提供物业服务至2024年4月30日止。原告李某于2020年5月到被告岳阳某公司工作,从事电工维修,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工资为1600元/月,每天工作8小时,公司在节日另发小红包。被告岳阳某公司欠付原告李某的工资情况如下:2024年3月份工资1600元、2024年4月份工资1600元,合计3200元。原告李某和其他劳动者一起于2025年2月13日向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仲裁,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2月13日作出"湘阴劳人仲不字(2025)5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部分申请人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主张劳动报酬的主体不适格、主张的占用利息不是受理范畴等为由而不予立案。原告李某于2025年5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另查明,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前系湘阴县自来水公司员工,在该公司交纳了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后享受该公司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院判决被告岳阳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劳务款3200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以32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的标准,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同时驳回了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如果您已经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却被拖欠工资,您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而应该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您已经退休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法律规定,您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只处理"劳动关系"纠纷,所以当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员会会以"主体不适格"(意思是您不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为由不予立案。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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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证据是关键。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提供了加盖了"岳阳某公司精密现代城物业管理处"公章的《精密现代城员工未发工资明细表》,这是证明欠薪事实的关键证据。所以,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请务必保留好:工资条、工作记录、考勤表、领导签字的欠薪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您提供劳务和对方欠薪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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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劳动仲裁的不予立案吓退。当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过退休年龄"为由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时,不要慌张,这恰恰是告诉您应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这个案例中,原告就是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获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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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回欠薪,您还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法院判决不仅支持了原告的3200元工资,还支持了自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年利率3%)。这意味着,即使对方拖得再久,您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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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要选择正确的案由。本案中原告起诉的是"劳务合同纠纷",而不是"劳动争议",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您已经退休,一定要记住您与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应该以"劳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而不是"劳动争议"。
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您这样做:
- 第一步:收集证据,包括工作证明、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能证明您提供劳务和对方欠薪的材料;
- 第二步:如果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被不予立案,不要灰心,这是正常现象,直接准备向法院起诉;
- 第三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公司所在地或您提供劳务地点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状,案由写"劳务合同纠纷";
- 第四步:在诉讼请求中,除了要求支付欠薪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
记住,法律保护每一位提供劳务人员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即使您已经退休,您辛勤工作应得的工资也应当得到保障。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