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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只认直接签约方,上家不为中间商欠款买单 - 邵阳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邵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156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冯某从事衣服贸易生意,唐某从冯某处承揽衣服加工业务后,再发包给各个体户或加工厂。2023年6月,夏某与唐某口头约定:夏某从唐某处接活加工衣服,具体价格、数量、质量等都由唐某直接和夏某对接。2023年8月15日,双方结算确认唐某欠夏某加工费18491.09元。夏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5年5月19日起诉到法院,要求唐某和冯某一起付钱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院判决:唐某必须在10天内付清夏某18491.09元加工费,另加利息(按年利率5.175%,从2023年12月1日算到实际付清日);但驳回了夏某对冯某的所有请求,冯某一分钱不用赔。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合同只管“手拉手的人”,别指望“上家”替中间商兜底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大实话:签合同时和谁直接谈、钱就找谁要,别稀里糊涂以为“上家”也得负责!
夏某吃亏在哪?他全程只和唐某打交道——谈价格、管质量、算账都绕过冯某。法院一看证据就明白:冯某把活包给唐某,唐某再转包给夏某,相当于唐某当“二道贩子”赚差价。夏某和冯某压根没签过字、没对过账,冯某甚至不知道夏某具体干了哪部分活。所以法院说:合同就像两个人拉手,你只和唐某拉了手,冯某没参与,自然不用替唐某还钱。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条保命指南:

  1. “谁签字谁付钱”——签合同必须找对人
    别只信口头约定!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白纸黑字写清:甲方是谁、乙方是谁、钱打给谁。比如夏某如果让冯某在结算单上签个字,或者让三方一起签协议,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行动建议: 下次接活时,直接问上家:“咱们能签个三方协议吗?或者把付款方写清楚。”如果对方推脱,就要留个心眼——这活可能有风险!

  2. “证据要锁死”——聊天记录不是万能的
    夏某虽然保存了微信聊天记录,但内容全是和唐某的,群里冯某提过“可能代付”,可唐某没确认具体金额。法院说:这种模糊承诺不算数!证据必须能直接证明“你和上家有交易关系”。
    行动建议:

    • 每次对接工作,让关键人(比如上家)在微信里明确说“这单归我管”“钱我来付”;
    • 结算时拍视频或让对方签字,别只靠一张手写单子。
  3. “别懒省事”——跳过中间商才安全
    唐某作为中间商卷款跑路,夏某却想去抓更“有钱”的冯某,结果踢到铁板。法院强调:除非上家主动认账(比如书面委托付款),否则你和上家没合同,就像陌生人想进别人家门,法院不会开门。
    行动建议:

    • 如果必须通过中间商接活,提前让上家签《付款确认书》:“本人承诺监督中间商按时付款”;
    • 一发现中间商拖欠,立刻发书面催款函(用邮政EMS),别光靠微信“在吗?打钱”。

最后说句大白话:
做生意不是谈恋爱,别以为“认识上家”就能蹭到保障。钱没到手前,你只和直接签约方有“法律关系”。下次再遇到“中间商跑路”,先冷静翻翻自己签的字、留的证据——该找谁要钱,法院只认这个“铁证”。真搞不清,花几百块咨询律师做份合同,比事后打官司省心十倍!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真实姓名,根据判决规则简化表述,不作为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