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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据证明污染超标就不能索赔噪音损失-邵阳县律师排除妨害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邵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238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根据判决书认定内容整理):
原告粟某与粟某丙的父母在2001年建了房,地址是邵阳县诸甲亭乡龙井村新院2组3号。被告邵阳县某厂(原是粟某丙兄弟粟某元家经营了10年的小型榨油作坊,2023年4月才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为粟某元儿媳颜某)位于相邻的4号。两家因宅基地边界问题长期争吵。2025年,粟某翻修老房时,颜某家人多次阻拦施工。粟某和粟某丙起诉称:榨油厂的噪音、油烟、污水严重影响健康(粟某丙自称有心脏病),要求厂方停止侵害并赔偿3万元。

被告颜某辩称:榨油厂与原告主屋相隔一二十米,早有烟囱和整改措施;噪音经部门检测不超标;粟某丙养鱼种地,身体显然健康;其心脏病患病十几年,与榨油厂无关。

法院判决结果:
驳回粟某、粟某丙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由两人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打污染官司,证据是“命门”!

关键教训:
这起案子败诉的核心原因就一条——原告拿不出“硬证据”。法院说得很明白:

  1. 污染必须“超标”才有用
    原告只说“噪音大”“油烟熏人”,但没提供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证明榨油厂的噪音、污水超过国家标准。就像你说邻居半夜唱歌扰民,光拍视频喊“太吵了”没用,得拿分贝仪测出超过55分贝(夜间标准) 的证据才行!

  2. 健康损害要“挂钩”
    粟某丙拿出十几年前的心脏病病历想索赔,但法院指出:病是12年前就有的,榨油厂经营10年都没事,现在突然说“被吵发病”?必须提供当前的医疗证明,并由专业机构鉴定“噪音直接导致病情加重”,否则就是“甩锅”。

  3. 邻里小纠纷,法律有“容忍度”
    判决书特别提到:榨油厂只在白天固定时段季节性经营(比如秋收榨油季),产生的声音对原告做饭的杂屋虽有影响,但仍在“社会可容忍范围”。这就像楼下早餐店天没亮就炸油条——只要不超标,你得忍着点,不能直接告人家关门。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第一步:先找“官方认证”
别自己拍视频发朋友圈!立刻向环保局、乡镇政府投诉,要求他们现场检测噪音、油烟、污水。拿到带红章的《监测报告》才是关键证据(报告会写明是否超标)。本案中,原告只提交了投诉信,却无部门回执或报告,直接导致败诉。

第二步:健康受损要“铁证”
如果真被污染影响健康:

第三步:先修“墙”,再告“厂”
本案两家因宅基地边界吵了3年,翻修房子时互相阻工。提醒您:土地边界纠纷和污染纠纷是两码事

最后说句大实话:
法律不是“谁哭得响就帮谁”。邻里间开个小吃店、小作坊很常见,只要手续正规、排放达标,您就得接受一点生活噪音。但如果对方真违规(比如无证排污、24小时轰鸣),您手握检测报告+医疗证明,法院一定会撑腰!记住:投诉要留痕,检测要官方,证据要闭环——这才是打赢官司的“三板斧”。

注:本文基于邵阳县人民法院真实判例改编,人物名称已按规范隐去。纠纷处理细节请以专业律师分析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