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款纠纷中维修问题不能抵扣劳务费-常宁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处理劳务纠纷的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为“一点小事”被拖欠血汗钱。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干活后老板说“门要修,钱先扣着”,这种借口根本站不住脚!看完你就知道遇到类似情况该咋办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82民初102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还原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廖某承包了常宁市某府的消防设施工程,他在衡阳市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买了消防防火门。这家公司介绍屈某到常宁市某府做楼房防火门安装。双方说好每平方38元,屈某干完活后结算了15000元劳务费。但廖某一直没付这笔钱,屈某在2024年9月去法院告了他。后来两人签了和解协议:廖某先还5000元,剩下的10000元在2025年1月1日前结清。之后廖某陆续还了11500元(2024年12月还3000元、2025年1月还2000元和1500元),但最后3500元没付。屈某催了好多次,廖某还是不给,屈某只好再次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判廖某15天内付清屈某3500元劳务费,但驳回了屈某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车费等其他请求。简单说:老板必须把欠的3500块还上,但其他费用不用赔。
三、核心观点:维修问题不能当拖欠劳务费的“挡箭牌”!
这个案子最该记住的一点是:你干完活,老板不能用“门要维修”“东西坏了”当借口少给或不给钱! 法院在判决里讲得很清楚:
- 维修不是你活该干的:案例中,廖某说“防火门出问题了,你得去修”,但法院指出,门是廖某自己从衡阳市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买的,如果门有质量问题,该找卖门的公司索赔,跟你安装工人无关。
- 维修和劳务费是两码事:就算门真需要修(比如人为损坏),这也属于售后服务,是老板和卖门公司之间的事,不是你签劳务合同时要负责的活。老板想扣钱,纯属“拉无辜的人垫背”。
- 和解协议必须守信:两人之前签过和解协议,说好2025年1月1日前结清。老板没做到,你就该像屈某一样立刻去法院起诉——别怕麻烦,法律会撑腰!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记住3步保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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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前留证据,别当“老好人”
- 千万别只靠口头说!哪怕老板是熟人,也要写清楚:干啥活、多少钱、啥时候给钱(比如微信写“防火门安装每平38元,完工后一周付清”)。案例中屈某赢了,就因为他有微信聊天记录和欠条。
- 如果老板说“维修要你管”,直接拒绝:“合同里没写这事儿,有问题你找卖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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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钱别硬扛,和解要签“防赖账”协议
- 一催就拖?马上发书面通知(微信、短信都行):“X月X日前不付钱,我将起诉。”案例中屈某第一次起诉后,老板才肯和解。
- 和解协议必须写死细节:像屈某那样明确“X月X日前付X元,逾期要加赔误工费”。口头承诺等于白纸,法院只认白纸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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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耍赖?直接起诉,别信“下次给”
- 有人觉得“才几千块,不值得打官司”。但案例证明:小额诉讼成本低(本案受理费才50元),法院15天就能判。关键是你赢了还能让老板加倍付利息(比如拖欠3500元,超期一天多赔几分钱)。
- 重点提醒:如果老板扯皮“质量问题”,直接告诉法官:“这是他和卖方的事,和我的劳务费无关。”——就像这个案子,法院根本不吃维修这套借口!
最后说句大实话:农民工兄弟最怕被“技术性拖欠”,但法律早给你兜底了!干活留痕、和解留字、赖账就告,三招用好,血汗钱一分都少不了。下次再有人拿“维修”“质量”当挡箭牌,把这篇文章甩给他看!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劳务纠纷提供思路,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分析。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遇到问题早行动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