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结算必须双方签字确认才有效-常宁律师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82民初355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8年7月6日,常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小区一期项目部与许某签订了《某小区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木工班组)》,约定由许某承包某小区一期项目的木工工作,承包方式为包清工,承包价为按占灰面积计算41元/m³,单价一次性包干,不予调整等。常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小区一期项目部与许某分别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处签名盖章。合同签订后,许某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并按约完成施工。2020年12月21日,许某与常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小区一期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蔡某进行结算,双方确认许某施工的总工程量为42998.8m³,总工资款为42998.8m³×41元=1762950.8元。期间,项目部向许某支付了部分工程款。2025年6月18日,蔡某向许某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截至2025年6月18日,剩余工程款135290.8元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常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付给许某135290.8元劳务费,还要从2020年12月22日起算利息(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直到钱付清为止;但许某另外主张的25805.4元工程款,法院没支持,案子的诉讼费大部分也由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劳务纠纷中,这3点不注意就可能输官司!
这个案子看着是“包工头要工钱”,但背后藏着普通老百姓最容易踩的坑——劳务费结算必须双方签字确认,否则法院很难帮你讨回来! 许某赢了13万多,却丢了2万多,原因就出在“证据没签字”上。下面我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劳务纠纷,该怎么保住自己的血汗钱?
第一,别光听口头承诺,签字才是“铁证据”!
许某主张还有25805.4元没结算,只拿了一张施工员手写的笔记复印件。但上面没施工员蔡某的签名,公司当场否认,法院就直接不认了。为什么?因为复印件、微信聊天、口头承诺这些,对方一句“不是我写的”就能推翻。记住:
- 每次干完活,一定要让项目负责人当面签字确认工程量和金额(比如结算单、验收单)。
- 如果对方拖着不签,就用微信文字说清楚:“张总,1号楼木工量300m³,按41元算是12300元,请确认”,等对方回复“OK”再截图保存。
- 别嫌麻烦!没签字的“白条”在法庭上基本等于废纸。
第二,找错“老板”等于白干,认准公司盖章!
许某签合同时只和“某小区项目部”打交道,项目部公章也没工商登记。法院为啥判公司付钱?因为项目部只是公司临时搭的“草台班子”,没资格独立担责。普通工人要注意:
- 签合同前,抬头一定要看清是不是正规公司全名(比如“常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不是“某某项目部”“某某工地”。
- 如果对方只给项目部章,当场要求加盖公司公章,或者让公司法定代表人(比如刘某)签字。
- 万一项目部赖账,直接告背后的公司——项目部只是“影子”,公司才是真金主!
第三,利息从结算次日算起,拖越久亏越多!
许某2020年就结完账,但直到2025年才起诉,公司得从2020年12月22日开始付利息。对你有啥启发?
- 结算后如果对方拖欠,别傻等!立刻发书面催款通知(微信、短信也行),写明“请X月X日前付清,否则要算利息”。
- 利息按银行利率算,拖5年可能多出上万元。早起诉早拿钱,别因“抹不开面子”耽误维权。
最后提醒:
劳务纠纷里,工人往往是弱势方。但只要做到两点——干活留痕、签字到人,90%的麻烦都能避免。如果公司耍赖,马上收集合同、结算单、转账记录这些“硬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简单快捷,不用开庭)。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的工钱,值得用对方法去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