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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买卖合同也能要回货款!对账单签字就是铁证 - 衡阳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衡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1民初331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衡阳某公司是做玻璃生意的,席某是包门窗工程的包工头。2019年3月,席某在衡阳某公司多次买了玻璃等材料。衡阳某公司按约定把货送到席某指定的地方,开了6张发货单,席某让别人代收货并在发货单上签了字。2019年7月5日,双方算账,衡阳某公司做了对账单,写清楚了送货日期、项目名称、玻璃数量、单价和总金额(不含税113531.68元,含税118464元)。席某在对账单上亲笔签名,还写明:“同意从锌钢护栏工程款中支付给衡阳某公司,金额为:壹拾壹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2019年7月20日,席某用微信转了16000元货款。后来衡阳某公司多次催要剩下的钱,席某一直不给,公司就告到法院了。

法院判决:席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必须付清衡阳某公司102464元货款(就是118464元减去已付的16000元),还要额外付利息(利息从2025年6月10日起算,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加50%计算,直到钱全部还完为止)。另外,席某得承担2350元案件受理费和400元公告费。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没签合同别慌,关键证据这样留!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道理就一句话:就算你和对方没签白纸黑字的买卖合同,只要手里有对账单、发货单这些“铁证”,法院照样判你赢! 席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欠款,成了压倒性的证据,哪怕他后来玩失踪、不露面打官司,也逃不掉还款责任。

如果你也遇到“货发了钱不给”的糟心事,记住这4条救命建议,普通人也能轻松操作:

  1. 对账单必须让对方签字!
    每次送货后,主动做一份对账单(写清日期、货物、数量、单价、总金额),死死盯住对方亲笔签字。像案例中席某不仅签字,还写明“同意从工程款支付”,这就把口头约定变“铁证”了。千万别嫌麻烦——微信截图、口头承诺都不如一个签字管用!

  2. 发货单、聊天记录全留好!
    送货时让收货人签收发货单(哪怕对方让别人代收,也得写清“代席某收”);微信下单、催款的记录别删;转账截图要带对方实名信息(比如案例中支付宝截图证明是席某的账户)。这些零散证据攒一块,法院也能认!

  3. 催款要“留痕”,别干等!
    对方拖欠时,别只在电话里吼。用微信/短信发:“席老板,3月的玻璃款还差10万,月底前能付吗?”——这种文字记录就是催款证据。案例中原告多次催讨,才让法院认定席某“恶意拖欠”。记住:催一次留一次痕迹,拖太久可能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

  4. 对方躲着?直接告!
    别怕对方玩消失。像席某这种不接传票的,法院会公告通知(报纸登消息),他不到庭照样判输。你只要证据扎实(对账单+发货单+催款记录),法院100%支持你。但注意:越早起诉越好,拖到5年后可能败诉(案例中2019年交易,2025年起诉能赢,是因为持续催款中断了时效)。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留痕”比“讲情面”重要100倍!下次送货前花5分钟做对账单、盯签字,省得日后花大钱打官司。真遇到欠款别怂——证据在手,法律就是你的“讨薪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