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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确认欠款后拒不支付,法院判决必须全额偿还 - 衡阳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衡阳县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普通人拿着判决书一脸茫然:“这写的啥?跟我有啥关系?”别担心!今天我就用大白话,带您看懂一个真实案例。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商家卖货后对方赖账不还,最后法院怎么判?您要是做生意也遇到类似问题,照着做准没错。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1民初584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已按规则改写人名公司名)
原告衡阳市雁峰区某陶瓷批发仓行从事瓷砖批发,被告欧某在原告处购买瓷砖。2023年6月29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载明:“今兹有欧某欠胡某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元(大写),(小写)64000元。该货款约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若超过约定期限不还,欠款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整(大写),合计69000元(小写)”。之后,被告并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欠条中约定的货款。庭审过程中,原告陈述被告出具欠条后,其未再给被告购买瓷砖赊账,都是当场现金交付货款。

判决结果很简单
法院判被告欧某在10天内,向原告衡阳市雁峰区某陶瓷批发仓行支付69000元货款(就是欠条里写的64000元本金+5000元违约金)。如果到期不给,还得额外付“迟延利息”(算下来每天多掏几块钱)。案件受理费824元也由被告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欠钱不还?三招教你守住血汗钱!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白纸黑字写清楚的欠条,法院100%支持你还钱!” 很多人以为“打欠条没用”“对方跑路就拿不回钱”,但法院用判决啪啪打脸——只要您做到以下三点,胜诉几乎稳了:

1. 欠条必须写对关键信息(错1个字都可能白忙活)

2. 对方耍赖不还钱?别催别吵,直接起诉!

3.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血泪总结)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做生意不怕赊账,就怕“糊涂账”。您花2分钟写张规范欠条,省下的是几个月追债的奔波、几万块的损失。下次遇到赖账的,别自己硬扛——保留好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法律永远站在认真的人这边!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书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