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还贷致开发商代偿后可追讨本金加10%违约金-湘潭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321民初542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原告湘潭某置业有限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告曾某和田某是夫妻(2006年6月登记结婚)。两人在2019年12月20日与原告签订两份购房合同,购买湘潭联海商贸城17栋两套商业房,每套67㎡、总价518810元;2021年2月8日又签订两份购房合同,购买该商贸城6栋两套公寓房,每套49.81㎡、总价236598元。四套房两人共向湘潭某银行贷款736000元。原告作为担保人,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双方补充协议明确约定:若买房人逾期还贷导致银行从开发商账户扣款,开发商有权要求买房人立即返还被扣款项,并支付被扣款项10%的违约金。截至2025年10月15日,因两人未按时还款,银行从原告账户扣款136304.98元用于代偿贷款。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曾某、田某在10日内向湘潭某置业公司支付代偿款136304.98元及违约金13630元(即代偿款的10%)。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关键提醒:买房后不还贷,开发商代你还钱后,不仅能要回本金,还能合法多收你10%的"罚金"!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买房人根本不明白:签房贷合同时,开发商其实是你的"担保人"。就像给朋友借钱作保一样,如果你不还钱,银行会先找开发商要。开发商垫钱后,法律白纸黑字允许他们向你全额追讨,外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本案例中就是10%。
给买房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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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当"老赖"
以为拖着房贷不还,银行拿你没办法?大错特错!银行会直接扣开发商的保证金,开发商转头就会起诉你。本案中曾某辩称"无力偿还",但法院照样判他连本带利全付,还额外赔了1万多元违约金。 -
遇到困难要"主动沟通"
如果真失业、生病还不上贷款:
✅ 立刻联系银行申请延期或调整还款计划(例如疫情期间很多银行有政策)
✅ 同时告知开发商实际情况,协商暂缓追偿
❌ 绝对不要"玩消失"!本案田某不接电话、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她连申辩机会都没有。 -
收到开发商催款要"火速行动"
开发商发函说"银行已扣款"时:- 先核对扣款金额是否真实(要求开发商提供银行凭证)
- 若金额无误,优先还清代偿款(避免每天产生利息)
- 重点:即使暂时没钱,也要和开发商签书面还款协议。本案违约金10%是合同白纸黑字写的,但如果你能证明经济困难,法院可能酌情调低(可惜本案被告没提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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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角度要注意
作为担保方:- 银行扣款后必须留存凭证(本案原告提供了21份扣款凭证才获支持)
- 催款通知必须书面送达(短信、微信可能不被采信)
- 违约金别超过LPR4倍(本案10%未超标,但若约定20%可能被法院砍掉)
血泪教训:房子是家,但房贷是债。逾期还贷不仅可能丢房子,还会背上"代偿款+违约金+诉讼费"三重债务。记住:银行扣的是开发商的钱,但最终买单的一定是你!遇到还款困难,主动找银行谈,比等着开发商起诉划算得多。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司法文书惯例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