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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不符约定,买家有权解除合同获退款 -醴陵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醴陵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遇到“卖家发错货还不肯退钱”的糟心事,往往一头雾水,不知如何维权。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文章全程大白话,不用法律术语,保证您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281民初380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已简化改名):
醴陵市某公司向樊某购买氧化铝粉(陶瓷粉),双方说好:价格600元/吨(含运费),其中运费55元/吨;醴陵市某公司先付80%货款,货到后验货再付尾款。2025年4月18日,樊某发了32.78吨货,醴陵市某公司当天付了14292元到樊某账户。第二天货送到,醴陵市某公司一检查发现货物根本不是约定的品种,马上送检确认不符,要求樊某退钱并拉回货物。樊某当天只退了1080元,之后一直拖着不处理。醴陵市某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款,樊某却说“我只是帮忙介绍货源的中间人,钱都转给上家了”,拒绝退款。

法院判决结果(简单说):

  1. 樊某必须退13212元货款+利息(利息从2025年8月7日起算,按银行利率上浮50%计算);
  2. 樊某5天内自己去拉回货物,否则醴陵市某公司可以自行处理;
  3. 驳回其他要求:比如仓库租赁费、搬运费等,因证据不足没支持;
  4. 诉讼费由樊某多出(他承担90元,醴陵市某公司承担30元)。

三、核心观点:发错货不退款?关键看这3点!

这个案子其实就一句话:卖家没按合同交货,买家不仅能退钱,还能让卖家自己来拉货! 但法院为啥只支持部分诉求?我帮您划重点,下次遇到类似事,照着做就能少踩坑:

1. 合同没写清?法院可能不认“中间人”借口!
樊某一直喊冤:“我只是帮忙牵线的,钱都转给上家黎某了,我没赚一分钱!”但法院根本不信。为啥?

2. 收货发现货不对板?3步操作保您赢官司!
醴陵市某公司赢在证据链完整

3. 最狠一招:让卖家自己来拉货,避免损失扩大!
法院判樊某5天内自己拉货,否则货物归醴陵市某公司处理。这是保护买家:

最后提醒您:
买卖合同不是儿戏!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细节(货物规格、验收标准、违约责任),比事后打官司省10倍钱。遇到发错货,记住3个别:别口头沟通、别拖延时间、别证据不全就索赔。如果对方耍赖,立刻找专业律师介入——像本案,买家因证据扎实,13212元货款一分没少拿回来!

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遇到纠纷别硬扛,法律是讲证据的战场,准备充分才能赢!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法律文书惯例匿名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