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买卖黄豆退货发霉影响货款计算-醴陵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281民初38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醴陵某厂系独资企业,被告潘某系投资人,经营范围主要为豆制品制造、预包装食品销售。2025年4月,被告醴陵某厂通过微信名为"兴业豆制品"的用户向原告闵某采购两批黄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4月26日分两次向被告供货30包、240包,合计270包黄豆,每包100斤,双方在微信聊天中约定采购的黄豆单价为2.85元/斤。被告收到货物后未及时支付货款,2025年4月26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发送账单,确认上述供货总金额为76950元(按2.85元/斤计算),之后原告多次催问,但被告至今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2025年7月2日,被告向原告退货4940斤黄豆,退货黄豆中存在发霉现象,原告通过微信将黄豆发霉现象告知了被告。
法院判决结果:醴陵某厂需向闵某支付货款6442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5年4月27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潘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闵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微信交易风险课"。很多做生意的朋友以为,只要微信上说好价格数量就能交易,出问题了再解决也不迟。但看完这个案例,你会发现:微信交易退货时的质量问题认定,直接关系到你最终能拿回多少钱!
核心问题一:退货发霉了,到底扣多少钱?
原告闵某送了270包黄豆(共27000斤),总价76950元。后来被告退了4940斤,说里面有发霉的。原告说全退的都发霉了,被告却说只有940斤发霉。法院怎么判的?法院采信了被告的说法,认定只有940斤发霉,按市场价1.2元/斤计算损失,其余4000斤合格黄豆按原价2.85元/斤扣除。结果,原告本该收的7万多,最后只判了6万多,白白少了1万多!
给你的启示:
- 退货当场验货:收到退货时,一定要当场清点、拍照录像,特别是质量问题(如发霉、破损)。别不好意思,生意就是生意,该确认的必须确认。
- 微信也要"留痕":不能只发一句"东西收到了",要具体说"今天收到退货4940斤,其中发霉的有XX斤,已拍照留存"。这样万一打官司,微信记录就是铁证!
- 别等几个月才"想起来":本案中原告收到退货后没及时核对,等打官司才说全部发霉,法院自然不信。质量问题必须第一时间确认,拖得越久越被动。
核心问题二:个人独资企业,老板要"连坐"?
被告醴陵某厂是个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老板开的厂),法院直接判决老板潘某要对厂子的债务"连坐"——厂子还不上,老板私人房子车子都可能被拿去抵债!
给你的启示:
- 如果你是买家:和"个人独资企业"做生意,别以为只告公司就行,一定要把老板名字也写进起诉书,否则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 如果你是卖家:开厂子别图省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虽然注册简单,但风险太大!建议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亏了最多赔公司资产,不会牵连个人房产存款。
核心问题三:没签合同,微信聊天也能当证据?
双方压根没签书面合同,但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认定了价格、数量,照样判了。这说明:微信、短信、邮件只要能证明交易事实,就是有效合同!
给你的启示:
- 小生意更要留证据:别嫌麻烦,关键信息(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一定要在微信里写清楚。比如发一句:"潘总,按咱说的2.85元/斤,今天送270包,合计76950元,对吧?"等对方回复"OK"再发货。
- 保存原始记录:别只截图,要保留手机原始聊天记录(打官司时要出示手机)。定期备份到电脑,避免换手机丢记录。
最后提醒:逾期付款利息别小看!
被告拖了3个月没付钱,除了本金,还要多付利息。虽然本案利率不高(年化3.1%),但时间越长利息越多,10万货款拖一年就多出3000多!
行动建议:
- 催款要及时:货到3天内发个微信"潘总,货已签收,麻烦安排付款",留个书面催款记录。
- 合同写清逾期责任:哪怕微信交易,也加一句"逾期按LPR利率付息"(LPR就是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现在约3%左右)。
做生意难免遇到欠款、退货问题,记住:证据留得好,货款跑不了;质量问题当场验,微信记录要保存。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当初"太信任对方"。下次交易前花5分钟确认这些细节,可能就省下上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