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欠条不代表个人要还钱-益阳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03民初697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系成立于2021年3月2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常温型道路标线涂料及热熔型道路标线涂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被告某公司系成立于2014年2月12日的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均为被告杨某,后于2022年4月24日股东变更为被告杨某及案外人吴某,公司主体类型亦变更为某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法定代表人贺某经人介绍并通过微信与被告杨某沟通买卖热熔涂料等材料的相关事宜后,2021年11月8日,被告杨某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被告某公司的地址,告知贺某货物配送至该地址,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原告陆续向被告配送了热熔涂料、玻璃珠、底油等货物五次,均由原告方安排司机送至被告杨某指定的收货地点,由被告杨某安排人员签收,并在原告提供的销售单或送货单上签字,具体如下:2021年11月9日配送货物72000元、2022年4月21日配送货物86110元、2023年5月5日配送货物78440元、2023年11月25日配送货物20000元、2023年11月27日配送货物17700元。之后被告杨某陆续向原告支付了货款共计58000元(52000元+6000元)后再未支付。2024年6月1日,原告经与被告杨某就欠付货款协商后,被告杨某出具《欠条》载明,其欠涂料款214000元。被告杨某在该《欠条》上签字。2024年7月21日,贺某通过微信催促被告杨某支付货款,被告杨某回复"真的不好意思老板,要8月份了老板再次感谢感谢",至8月份后贺某多次微信催促其仍未支付任何款项,原告催要未果故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判决湖南某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214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年利率5.025%自2024年9月1日起计算),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杨某个人承担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公司老板以个人名义打的欠条,不一定代表他个人要还钱!法院认为,杨某虽然是公司老板,但他给原告打欠条时,是代表公司做事,不是以自己个人名义借钱,所以这笔钱应该由公司来还,而不是杨某自己掏腰包。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呢?主要有三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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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址是公司地址:杨某让原告把货送到湖南某有限公司的地址,而不是送到他家里或其他私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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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用于公司经营:原告送的热熔涂料、玻璃珠等材料,明显是用于公司业务,不是杨某自己家里装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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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写"我个人还":杨某打欠条时,只写了"欠涂料款214000元",没有说"这是我杨某个人欠的钱,与公司无关"之类的话。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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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先搞清跟谁做生意
别光跟"老板"谈,一定要问清楚:我是跟公司做生意,还是跟老板个人做生意?如果是跟公司,合同上必须盖公司公章;如果只是老板个人签字没盖章,那你就要小心了,可能将来只能找老板个人要钱。 -
送货单要写清楚
每次送货时,让对方在送货单上写明"收货单位:湖南某有限公司",而不是只写"杨某收"。最好让收货人写上"代湖南某有限公司收"。 -
打欠条时明确责任主体
如果对方老板要打欠条,一定要写清楚:"湖南某有限公司欠XX公司货款XX元"。如果想让老板个人也承担责任,必须写明"杨某个人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聊天记录也是证据
像本案中杨某在微信里说"要8月份给",法院也当证据用了。所以每次催款,尽量用微信、短信等留下文字记录,别只打电话。 -
别以为"老板签字=老板还钱"
很多人都以为,公司老板签字就等于他个人要还钱,这是大错特错!老板签字可能是代表公司,就像公司盖章一样。如果想让老板个人也还钱,必须明确写出来。
最后提醒大家:做生意不怕欠钱,就怕证据不足。从签合同开始,就要留心保存好每一张送货单、每一条微信记录。一旦发现对方拖欠货款,及时催收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尽早找专业律师咨询,别等到对方公司都注销了才想起来打官司,那就真的追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