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购食用油欠款多年未还 法院支持本金但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鼎城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别人赊账不还的情况,难免着急上火。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搞懂:赊货后对方拖着不给钱,你该咋办? 别被“法律条文”吓到,看完这篇,保管你心里有底!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03民初469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彭某向张某购买食用油,因欠付货款,彭某于2019年12月14日出具欠条,写明欠张某油款46000元。之后,彭某在2022年5月27日通过微信还款1000元,2024年5月7日又还款5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彭某支付张某货款44500元(46000元减去已还的1500元),并从2025年9月2日起,按年利率3.9%支付利息直到还清;同时驳回了张某关于过高利息(他主张双倍利率共19044元)和其他费用(如保全担保费)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一句话:赊货欠款别怕,法院支持你还本金,但利息不能“狮子大开口”,必须按国家规定算!
为啥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3点:
- 欠条是“铁证”:彭某亲笔写了欠条,还留了还款记录(微信转账),法院一看就认账。
- 没约定时间也能要:欠条没写“啥时候还”,张某随时可以催,起诉那天就算正式催告。
- 利息有“天花板”:张某自己算的利息(年利率6.9%)太高,法院直接按国家最新标准调低到3.9%——法律只保护合理损失,不支持趁火打劫!
遇到类似纠纷,你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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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留好字据,别光靠嘴说!
无论是买卖油、米面还是建材,必须让对方写欠条(写清欠款人、金额、货物名称),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像本案,张某就靠欠条和微信还款记录打赢了官司。口头承诺?法院很难认! -
第二步:拖太久可能“过期作废”,3年内赶紧行动!
欠款纠纷一般3年就“过期”(法律叫诉讼时效),但要注意:对方还过哪怕1块钱,时效就重新计算!本案彭某2024年还了500元,所以2025年起诉仍有效。小提醒:发现对方拖着不还,别等5年8年,每年催一次(发微信、寄催款函),留证据就能“续命”时效。 -
第三步:利息别乱算,按国家LPR标准主张!
很多人以为“欠钱就得加倍罚”,其实法院只认法定标准:- 2019年8月后欠的款,利息以1年期LPR(当前约3%)为基础,最多上浮50%(本案按1.3倍LPR,即3.9%)。
- 别学原告:主张“双倍利率”(6.9%),法院直接砍掉,白花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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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提醒:
- 保全费、担保费要谨慎:像本案的保全担保费,法院认为“非必要支出”不支持。真要冻结对方财产,先咨询律师值不值。
- 对方玩失踪?照样能赢:彭某拒不到庭,法院照样缺席判决。别因对方躲着就放弃,该起诉就起诉!
最后送大家一句大白话:
赊账生意风险大,字据+及时追讨才是王道。欠款别捂在手里发霉,3年内该出手时就出手——留证据、算合理利息、速战速决,法院就是你讨回血汗钱的靠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专业律师分析。遇纠纷请保留证据,及时咨询当地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