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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食用油欠款多年未还 法院支持本金但利息按法定标准计算-鼎城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常德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别人赊账不还的情况,难免着急上火。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帮大家搞懂:赊货后对方拖着不给钱,你该咋办? 别被“法律条文”吓到,看完这篇,保管你心里有底!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03民初469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彭某向张某购买食用油,因欠付货款,彭某于2019年12月14日出具欠条,写明欠张某油款46000元。之后,彭某在2022年5月27日通过微信还款1000元,2024年5月7日又还款5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彭某支付张某货款44500元(46000元减去已还的1500元),并从2025年9月2日起,按年利率3.9%支付利息直到还清;同时驳回了张某关于过高利息(他主张双倍利率共19044元)和其他费用(如保全担保费)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一句话:赊货欠款别怕,法院支持你还本金,但利息不能“狮子大开口”,必须按国家规定算!

为啥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3点

  1. 欠条是“铁证”:彭某亲笔写了欠条,还留了还款记录(微信转账),法院一看就认账。
  2. 没约定时间也能要:欠条没写“啥时候还”,张某随时可以催,起诉那天就算正式催告。
  3. 利息有“天花板”:张某自己算的利息(年利率6.9%)太高,法院直接按国家最新标准调低到3.9%——法律只保护合理损失,不支持趁火打劫

遇到类似纠纷,你该这样做

最后送大家一句大白话

赊账生意风险大,字据+及时追讨才是王道。欠款别捂在手里发霉,3年内该出手时就出手——留证据、算合理利息、速战速决,法院就是你讨回血汗钱的靠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专业律师分析。遇纠纷请保留证据,及时咨询当地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