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致伤需全额赔偿-永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724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6日17时45分左右,在永城市集聚区南外环路与僖山路交叉口,苏某驾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斑马线时未礼让行人,与由南向北步行的张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张某受伤。经永城市公安部门认定,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苏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且驾驶证、行驶证合法有效。
张某受伤后于2025年12月6日入住永城市某医院,实际住院44天,花费门诊医疗费1433.28元、住院医疗费19752.97元;2025年7月27日在合肥市某医院支出医疗费195元。
根据张某申请,安徽正宇司法鉴定所于2025年8月14日出具鉴定意见:张某构成十级伤残,建议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张某为此支付鉴定费352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商丘市分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4759.85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苏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开车经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导致撞伤,全责方必须赔到底,保险公司不能用“非医保用药”当借口少赔钱!
很多老百姓遇到类似事故容易犯两个错:一是觉得“自己退休了没收入,误工费肯定拿不到”,二是听保险公司说“医保外用药不赔”就自认倒霉。但法院明确告诉你:
- 退休年龄≠不能索赔:张某65岁已退休,但法院照样支持了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关键看实际损失——住院花钱了、落下伤残影响生活了,就能赔!
- “非医保用药”是保险公司甩锅套路:本案中保险公司说“只赔医保内费用”,但法院没支持。为啥?因为他们拿不出证据证明:
- 事先明确告诉过车主“医保外不赔”(比如签合同时重点标注过);
- 具体哪些药和事故无关(比如张某用了治高血压的药,但保险公司说不出哪笔是治高血压的)。
所以,出事后千万别听保险公司忽悠你“自己垫钱”,所有医疗单据都要留好,让他们自己证明“哪些不该赔”!
遇到类似事故,照着三步走:
✅ 第一步:固定证据
- 立即报警!等交警出《事故认定书》,写明谁全责(像本案苏某全责就赢了一半)。
- 保留所有票据:医院发票、用药清单、交通费打车票,哪怕195元的小单子也别扔。
✅ 第二步:别被保险公司牵着走
- 保险公司说“医保外不赔”?直接回:
“请提供投保时您签字确认的免责条款,再列清楚哪笔钱是治旧病的!”(他们往往拿不出,本案就因此败诉)。 - 拒绝私了!尤其对方说“赔你几千块私了”,伤残赔偿金动辄几万,私了亏大了。
✅ 第三步:该鉴定就鉴定
- 只要伤得不轻(比如骨折、脑震荡),马上申请伤残鉴定!像本案张某通过鉴定拿到10级伤残赔偿金8万多,没鉴定可能只赔医药费。
- 鉴定费别怕贵(本案3520元):法院规定这笔钱由保险公司出,别自己扛!
最后提醒:斑马线就是生命线!开车经过务必减速观察,礼让行人是法定义务,不礼让出事全责跑不掉。作为行人,被撞后别急着和解,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先咨询律师再谈赔偿,才能把损失一分不少拿回来!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及企业全称,符合隐私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