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须有真实债权基础,无合同无证据难获支持-宁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3民初502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丁某起诉称,宋某承接了宁陵县某的G220环城改建绿化工程项目,后宋某找到某甲公司进行设计。某甲公司完成设计图纸并交付后,宋某和宁陵县某尚欠14.85万元设计费未支付。某甲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丁某,但两被告一直未付款,故丁某要求支付设计费及利息。
宁陵县某辩称:对该项目毫不知情,从未开展过该工程,不认识宋某,也未授权任何人开展设计工作,不认可债权转让。
宋某辩称:不认识某甲公司,不欠甲方钱,不认可转让协议。
法院查明:某甲公司与丁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14.85万元债权转让给丁某。但丁某仅能证明宋某曾支付过1.65万元设计费,无法提供某甲公司与两被告之间的设计合同、结算单、图纸交付记录等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丁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35元由丁某自行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核心问题:债权转让不是"空手套白狼"
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关键法律常识:债权转让必须以真实存在的合法债权为前提。丁某想通过"债权转让"拿回设计费,却因原债权人某甲公司与债务人之间缺乏合同和交易凭证而败诉。法院明确指出:没有证据证明宋某或宁陵县某欠某甲公司14.85万元,转让的"债权"就像空中楼阁,自然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才靠谱:
1️⃣ 合同是"护身符",千万别省这一步
- 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其他服务,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哪怕只有一页纸)
- 合同要写清:做什么工作、多少钱、何时交付、怎么付款、违约怎么办
- 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本案中某甲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没合同,说破天法院也难支持
2️⃣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日常积累
- 服务过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及时保存
- 工作成果交付时让对方签收(比如"图纸已收到"的短信/邮件)
- 每笔付款都要备注用途(如"G220项目设计费第一期")
- 特别提醒:大额交易一定要开发票!本案中连发票都拿不出,法院怎么相信真有交易?
3️⃣ 债权转让前先"验明正身"
如果您想接手别人的债权(比如本案丁某的做法),务必核实:
✅ 原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否有真实合同
✅ 欠款金额是否有结算单、对账单支撑
✅ 是否有付款记录、沟通证据形成完整链条
切记:看到"低价转让债权"别冲动!本案中14.85万元债权最终被判无效,丁某连诉讼费都白搭进去。
4️⃣ 5万元以上交易建议花小钱防大风险
- 花几百元请律师审合同,比事后花几万打官司划算得多
- 政府有免费法律援助热线(12348),复杂交易前先咨询
- 关键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别人欠钱,就得自己拿出证据
血泪教训总结:
在商业活动中,"做得好"不如"留得好"。
本案中某甲公司可能真的做了设计,但因证据缺失导致血汗钱打水漂;
丁某想"捡便宜"接手债权,却因基础不牢反赔了诉讼费。
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从签第一份合同开始,就把证据链串牢!
(注:文中人名及单位名称已按规范隐去,案例来源于公开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