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不能处分他人财产,仅能处分自己份额-黟县律师遗嘱继承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遗嘱继承纠纷
案号:(2025)皖1023民初57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朱某辛(1969年死亡)与吴某甲(1983年死亡)系夫妻,生育一子朱某庚。朱某庚(1977年6月死亡)与万某甲(2024年3月死亡)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五个子女,分别为长子朱某乙、长女朱某丁、次女朱某戊、次子朱某甲、三子朱某己。1957年汪某甲立下《卖契》,将其继承的卢某遗产(原位于某村山下的房屋,土地房产所有证号:黟字第XXX号)转让给吴某甲。2014年4月28日万某甲出具《土地房屋归属的说明》,说明"……卢某在临终将有坐落在某村山下持有一所房屋土地房屋连同黟字第XXXX号《土地房屋所有证》口谕有汪某甲继承……汪某甲(故前)1957年3月22日立下了《卖契》将此房转让(卖)给我婆婆吴某甲……1983年间婆婆去世,她生前XXX号《土地房屋所有证》和《卖契》交给了我,明确继承与我。并有我主权管理、使用。(朱某庚是吴某甲独子)自1957年至今的58年过程中没有出现他人对此宅提出任何异议,其土地四止清楚,土地房屋应归我使用",黟县某镇某村民委员会、黟县某镇人民政府、黟县司法局某司法所均在该说明上盖章并确认情况属实,2017年7月12日黟县某镇某村民委员会向黟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确认证明》,证明"万某甲于1953年3月22日从原际联乡宏东东边雷岗山下购买卢某户房屋,房产证号黟字XXX号,至今64周年了,四至清楚,户宗地图代码XXX相关材料镇土地所、县国土局已上报审核通过……",2017年8月9日黟县某镇人民政府镇政府、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该证明上盖章。现案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黟县不动产权第XX号]登记权利人为万某甲,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
2016年4月29日,万某甲立下《房屋遗嘱》,内容为"立遗嘱人万某甲……我是坐落在黟县某镇某村山下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图号XXX),我年事已高80周岁,现于我头脑清醒之时,我自愿订立遗嘱如下:在我去世之后黟县某镇某村山下房产一套(万某甲户宗地图),将房产、杂物间、围墙全部留给二儿子朱某甲(身份证号码为XXX)所有。以上所立遗嘱为我的真实意愿。附注:大儿子朱某乙我公公房屋约220平方米由其继承,三儿子朱某己由我自己自留地约230平方米,由其继承"。万某甲在立遗嘱人处签字盖印,汪某乙、汪某丙、潘某在证明人处签字捺印,李某在代书人处签字捺印。该遗嘱实际代书人为潘某,由潘某书写遗嘱后将内容读给万某甲听,汪某乙、汪某丙、李某在场见证。
判决结果:
法院确认万某甲2016年4月29日所立遗嘱中涉及万某甲个人财产部分有效,但驳回了朱某甲要求继承全部房产的诉讼请求。因为案涉房屋并非万某甲单独所有,而是万某甲与五个子女共有,万某甲只能处分自己拥有的份额,不能处分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常识:遗嘱就像一份"财产分配计划",但你只能分配属于你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能把别人的财产也写进去。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代表这个房子完全属于这个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这个房子的"身世"很复杂:
- 最初是朱某辛和吴某甲的夫妻共同财产
- 朱某辛去世后,他那一半房子由吴某甲和儿子朱某庚继承
- 朱某庚去世后,他继承的那部分房子又由吴某甲、万某甲和五个子女继承
- 吴某甲去世后,她剩下的那一部分房子由朱某庚的五个子女代位继承
所以,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万某甲"单独所有",但实际上这个房子是万某甲和她的五个子女共有的。万某甲在遗嘱中把全部房子留给朱某甲,就相当于把其他子女的财产也处分了,这部分是无效的。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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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只看房产证: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等于房子完全属于谁。要了解房子的"前世今生",特别是通过继承得来的房子,很可能存在隐性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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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继承链条:如果房子是祖传的,从最早的所有人开始,一步步理清每次继承后谁拥有多少份额。就像这个案子,需要从朱某辛开始,一直理到万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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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人员帮忙:在立遗嘱前,最好找专业律师或公证员帮忙审查房产的真实权属。他们能帮你搞清楚你到底能处分多少份额,避免遗嘱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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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正登记:如果发现房产证登记与实际权属不符(比如应该共有却登记为单独所有),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更正,不要等到继承时才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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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证据:像这个案子中,万某甲虽然有各种证明材料,但因为房子历史复杂,还是没能完全按遗嘱执行。所以平时就要注意保存买卖契约、继承证明等材料。
记住: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要形式正确(有代书人、见证人、签字等),更要内容合法(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否则,就像这个案子,虽然遗嘱形式没问题,但因为处分了他人财产,部分遗嘱还是无效的。
最后提醒大家: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千万别图省事。花点时间和精力搞清楚房子的真实权属,比日后打官司省心多了。毕竟,亲情比房产更珍贵,提前做好安排,才能避免亲人反目成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