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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损失不能直接起诉个人赔偿-含山律师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含山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电信诈骗后损失钱财,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找谁赔钱”。但现实中,直接起诉看似相关的个人往往行不通。下面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处理——语言绝对大白话,保证您看完就明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皖0522民初536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直接说事实,不绕弯子)
2022年11月,黄某在QQ群认识一个自称“李某”的人。对方发来身份证照片取得信任,说自己单身带娃还要照顾老人,靠股票投资赚钱。之后,“李某”给黄某一个股票网站链接,教她充值1000元赚10%利润,还让她成功提现过几次。黄某彻底相信后,于2022年12月19日按对方要求,分两笔向“安徽某有限公司”账户转了19.7万元。结果钱一转过去,网站就打不开了。黄某2022年12月22日赶紧去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报案。

原来,这家公司是吕某的老板张某注册的(2022年9月成立),专门用来“走账办贷款”。2022年12月初,张某让吕某把公司银行卡、营业执照等资料寄到广东汕头,收件人叫“罗某”。这些资料后来被骗子冒用,黄某转的钱就是进了这个账户。警方查证后发现:吕某本人根本不知情,银行卡早就脱离他的控制,2024年10月公安机关正式终止对吕某的侦查(因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

黄某不甘心损失,直接起诉吕某,要求他退钱+赔利息。但法院最终驳回起诉——简单说就是:黄某的案子法院不受理,钱不能通过打官司找吕某要。

三、核心观点和实操提示:遇到电信诈骗,这样做才对!
这个案子的关键教训就一句话:电信诈骗的钱,千万别直接起诉“被冒用身份”的人(比如本案的吕某),而必须走报警追赃这条路!

为什么?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么做:
1️⃣ 第一时间报警,死磕“追赃”

2️⃣ 别乱找“背锅侠”

3️⃣ 防骗比追钱更重要

一句话总结:电信诈骗后,别学黄某去告“工具人”,浪费钱还打不赢。马上报警、配合调查,才是拿回血汗钱的唯一正路!遇到拿不准的情况,直接拨打110咨询,比自己乱告强百倍。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请以警方和法院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