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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操作失误致人死亡公司仅能追偿部分损失-濉溪县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濉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0621民初961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胡某是濉溪县某有限公司的垃圾车驾驶员。2024年12月7日,胡某独自操作公司压缩垃圾车时,未注意周边环境,将路人张某卷入料斗导致死亡。事后,某公司与张某家属签订赔偿协议,约定赔偿96.5万元(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全部费用),并分两次转账支付完毕。

法院判决结果:

  1. 胡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某公司支付15万元;
  2. 驳回某公司要求支付48.25万元的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8538元,胡某只承担1328元,其余由某公司自行负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藏着打工人和老板都该知道的"保命法则"。法院没让员工全额赔钱,也没让公司白花钱,关键在于责任要按过错比例分。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请记住以下三点:

1️⃣ 老板别急着甩锅!安全漏洞要自己兜底

某公司想让胡某赔一半(48万),但法院发现:垃圾车作业按规定必须两人配合(一人操作、一人盯安全),可公司明知人手不够(原搭档辞职后),还逼胡某单干。这就叫"自己挖坑自己跳"!
正确做法

2️⃣ 打工人要留证据!安全风险必须"留痕"

胡某辩称多次要求公司增派人手,但拿不出证据,差点背全锅。好在法院根据常理认定公司也有责(否则15万都得赔)。
正确做法

3️⃣ 赔偿金额不是"砍价",法院会算三笔账

法院为啥只判赔15万?不是随便拍脑袋,而是算清三笔账:

律师提醒
这个案子给所有老板敲警钟——安全投入不是成本,是买命保险!也给打工人的护身符:留好安全投诉记录,就是你的免赔金牌。遇到追偿纠纷,别怕!按"过错比例"维权,该你担的责不逃避,不该背的锅坚决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