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手机到期不还手机要赔全款?看法院怎么判-太和县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2民初1319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12月4日,宁波某公司(甲方、出租人)与李某(丙方、承租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宁波某公司承租“全新iPhone16Promax256G”一部,签约价为14800元。付款方式为分5期付租,租期为2024年12月4日-2025年4月4日,每月4日支付:第一期需付租金1260元、履约保证金3540元;后四期每月付租金1260元、履约保证金1240元。合同规定,如果李某逾期7天未付租金,宁波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已付保证金,并要求李某立刻退还同串号手机;若李某无法退还手机,则按“签约价-已付金额”赔偿。合同签订后,宁波某公司通过顺丰快递将手机寄给李某,运单显示“本人手动签收,签收底单:李某”。李某当天也在《租赁物接受确认书》上签收。但他只支付了第一期费用4800元,后续租金和保证金一直没付,宁波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就把李某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李某必须在10天内赔给宁波某公司10000元(计算方式:14800元签约价 - 已付4800元 = 10000元),同时驳回了宁波某公司其他要求(比如退还手机或额外要租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租东西不还?小心赔光全款!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签了租赁合同却不守约,到期不还东西,就得按合同赔全款,一分都跑不了!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李某逾期不付钱,宁波某公司就能直接要求赔“签约价-已付金额”。李某既没还手机,又没继续付钱,法院只能按合同算账——他付了4800元,就得再赔10000元。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能少踩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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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前看清合同“死亡条款”
很多人租手机、租电脑时,只顾着点“同意”,根本没注意小字条款。比如本案的“签约价=总租金+保证金”,逾期不还会直接触发“赔全款”机制。划重点: 签合同前,务必找到“违约责任”部分,看清楚“不还东西怎么赔”。如果写着“按签约价赔偿”(就像本案),千万别当儿戏——法院真会按这个判! -
保留证据是保命符
宁波某公司能赢,靠的就是快递签收单、确认书、聊天记录这些“铁证”。反过来,如果你是租客:收到东西立刻拍视频验货,保存付款记录;如果想退租,用微信文字确认(别只打电话);万一被催债,留好对方威胁录音。如果你是出租方:必须让对方签《收货确认书》,快递选“本人签收”服务——像本案顺丰显示“李某签收”,法院才认账。 -
别拖!逾期后马上做两件事
- 租客方:如果钱紧付不出,立刻联系对方协商延期(微信文字留痕),千万别玩消失。本案李某不接电话,法院直接缺席判决,10000元跑不掉。
- 出租方:发现逾期7天内,马上发书面催告(比如邮政EMS),合同里写了“7天可解约”就按这个走。别学原告一开始只要手机,后来才加赔款请求——法院可能只支持明确写进诉状的诉求。
最后提醒: 现在租手机APP满天飞,但“签约价”往往藏着猫腻(比如本案14800元实际是租金+保证金)。记住:租东西不是买便宜,是借!到期不还=偷东西+欠钱,法院分分钟让你赔到肉疼。 遇到纠纷先看合同,保留证据,实在搞不定赶紧找当地律师——别等被告了才后悔!(本文仅作普法,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