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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欠款不还,违约金和律师费也能要回来-寿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寿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422民初733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日,安徽某公司与合肥某公司、金某签订《长期购货合同》,约定安徽某公司向合肥某公司提供热熔涂料、玻璃珠等标线材料。安徽某公司按约供货后,2024年9月2日经对账,合肥某公司共欠货款481024.15元(含2023年度结转欠款358719.15元)。之后合肥某公司分两次支付6万元,剩余421024.15元未付。2025年3月5日,金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金额并承诺2025年6月8日前还清,否则承担欠款总额30%的违约金及律师费、保全费等损失。

法院判决:

  1. 合肥某公司10日内支付安徽某公司货款421024.15元及违约金126307.25元,合计547331.4元;
  2. 合肥某公司支付律师费25000元、保全保险费1200元,合计26200元;
  3. 金某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驳回安徽某公司关于差旅费的请求(因未提供实际发生证据)。

三、核心启示:欠款不还怎么办?3个关键动作要牢记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藏着普通人打官司最容易踩的"坑"。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欠钱就能全要回来,结果像原告一样——货款要到了,差旅费却没拿到!看完这个案例,下次遇到欠款,记住这3招:

第一招:签合同时,把"赖账成本"写清楚!

法院为啥支持30%的违约金和2.6万元律师费?因为合同和欠条白纸黑字写着:"逾期付30%违约金,还要赔律师费"。但差旅费没拿到,正是因为原告拿不出打车票、住宿发票这些证据。
你该怎么做?

第二招:担保人签字=自己兜底,当老板的尤其要小心!

金某只是合肥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啥要个人还钱?因为他以担保人身份在欠条上签字,法院认定这是"个人连带担保"。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欠债个人不用赔",结果签字时没看清条款,把自己坑进去了。
你该怎么做?

第三招:打官司不是"要钱",是"要证据"!

原告赢了57万多,但差旅费1000元没拿到——不是钱少,是没发票!法院明说:"约定可以赔差旅费,但你没证明实际花了"。现实中,90%的人输在证据上:转账用现金、聊天不存证、发票随手扔。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
被告收到传票"玩消失"是大忌!本案合肥某公司和金某都不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如果你被告上法庭:

记住:法律不帮懒人,但一定帮有准备的人。下次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写清条款,将来能少打10年官司!(注: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