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应由实际经营者承担-镇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4民初542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7月,郭某在镇平县石佛寺镇开办玉器珠子加工厂,聘用张某当厂长经营。在2021年7月至2025年3月,玉器珠子加工厂正常运营期间,郭某对张某转款以保障加工厂正常运营。据郭某统计,期间用支付宝、微信向张某转款7947567元。
因经营需要,张某招聘工人加工玉珠毛坯,四原告在不同时间应聘,四原告的工作是加工玉珠毛坯并由张某按件计算工资。毕某工作时间为2021年8月份至2025年1月,经与张某结算,尚有工资26054元未付;张某工作时间为2022年4月份至2025年1月,经与二被告结算,尚有工资46000元未付;李某工作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尚有工资15000元未付;李某乙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份至2025年1月,尚有工资25000元未付。
2025年2月,郭某委托他人来与张某算账,未果。2025年3月2日,郭某到厂与张某核账。因拖欠四原告工资,当天上午,郭某分别与四原告添加微信。在微信聊天记录中,郭某并未否认四原告的工资数额、并支付了部分工资。例如,郭某与毕某微信聊天中表示"对过了是这么多";与张某聊天中表示"差四万六";与李某聊天中表示"差你两万";与李某乙聊天中表示"差你25000"。
法院判决郭某需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支付毕某26054元、张某46000元、李某15000元、李某乙25000元,同时驳回了原告对厂长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大实话:老板开厂欠工人工资,不能把责任推给厂长或会计。很多人以为"谁发工资就该找谁要钱",但法院判得很明白——真正要负责的是工厂的实际老板,不是帮忙管事的人。
本案中,郭某是工厂的实际老板,她请张某当厂长管理日常事务。虽然平时是张某给工人记工算工资,但张某只是在替郭某干活。当工人要工资时,郭某说"我已经把790多万转给厂长了,他没发工资是他的事",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关键证据是:郭某亲自加了工人的微信,承认了欠薪金额,还付了一部分钱。这等于自己打脸——如果真不关她的事,为啥要加工人微信?为啥要承诺"卖了再给你"?
如果你也遇到老板拖欠工资,记住这4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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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和聊天记录就是"救命稻草"
平时要保留考勤记录、工资结算单(哪怕只是微信截图)。像本案中工人保留了老板亲口承认欠薪的聊天记录,一句"差你25000"比十张欠条都管用。提醒:语音消息一定要录屏保存,文字聊天千万别删! -
别被"我是打工的"话术忽悠
厂长、会计说"我也被老板欠钱",别轻易相信。看谁在掌控工厂:谁租的厂房?谁买原材料?谁最终拍板?本案中郭某直接给厂长转账790多万,说明她是真正的老板。记住:发工资的人不一定是欠钱的人,发钱源头才是。 -
"分期付款"陷阱要当心
老板说"现在困难,下个月结清",如果只是口头承诺,很可能一拖再拖。本案中郭某多次承诺付款却没兑现,工人及时起诉才保住权益。正确做法:要求老板写书面欠条,写明具体还款日期,最好让老板签字按手印。 -
别怕"小案子不值得告"
有人觉得几千块工资不值得打官司,但本案工人集体维权反而省了成本(诉讼费1270元由老板承担)。现在法院有"小额诉讼"绿色通道,事实清楚的欠薪案通常1-2个月就能判。记住:老板拖得越久,最后要多付的"利息"越高(法律叫"迟延履行金")。
最后说句大实话:老板开厂做生意,风险该自己扛,不能让打工的垫底。你流汗干活,他赚钱跑路,法律绝不会支持这种事。遇到欠薪别忍气吞声——你的工资,不是老板的"周转资金",而是你养家糊口的血汗钱。及时收集证据、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必要时直接去法院立案,你的每一分辛苦钱都值得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