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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认定有效,保险公司不得以非医保用药为由拒赔-镇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镇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4民初469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5日12时许,赵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镇平县将军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将军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处,与沿31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的窦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赵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原因:赵某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黄灯),是事故重要原因;窦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通过路口未减速),是另一原因。镇平县某最初认定赵某负主要责任、窦某负次要责任。赵某提出异议后,南阳市某责令重新认定,2024年10月17日最终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肇事车辆在中国某太平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赵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362天,诊断为多发骨折、颅脑损伤、胸部闭合伤等20余项伤情,经鉴定构成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多处伤残。其损失包括医疗费24万余元、护理费8万余元、伤残赔偿金9万余元等,合计49万余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太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赵某18.1万元(已扣减前期垫付的1.8万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17.5万余元,驳回赵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3个关键点帮你少踩坑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忽略的“救命条款”。作为处理过上百起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责任认定改了就能多赔钱?保险公司扣医保药费合法吗?监控录像能翻盘吗? 答案都在这里!

1. 责任认定不服?3天内必须这样做!
赵某一开始被认定“主要责任”,意味着自己要扛70%损失;但因及时申请复核,最终改成“同等责任”,赔偿比例从30%变成50%——多拿回近18万元!
行动指南

2. 保险公司说“非医保药不赔”?直接怼回去!
本案中,保险公司要求扣减5%的非医保用药费用(约1.2万元),理由是“保险合同有约定”。但法院明确驳回:医疗费一分都不能少!
为啥?因为:

3. 长期护理费、营养费这样算才不吃亏
赵某住院362天,法院支持了两人护理费(111天重症监护期+251天普通期),还按“定残前一日”算了507天营养费。但很多人因不懂规则少拿钱:

最后提醒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保险公司说啥就是啥”。记住三步走:
抓责任:3天内复核认定书,用监控/证人翻盘;
保证据:所有医疗票据+医嘱+外购药证明装一袋;
懂底线:非医保药必赔、护理费按医嘱算、精神抚慰金5000-5万都可争。
别因不懂法少拿十几万!遇到纠纷先查当地最新赔偿标准(2025年河南城镇居民赔偿约4.2万元/年),该争的坚决争——法律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