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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有权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回垫付款-五河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五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皖0322民初681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4月19日,五河县某乙有限公司向五河县某甲有限公司出具两份《担保合同》,承诺:如借款人黄某不能按时还贷,某乙公司会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2023年4月24日,黄某与安徽五河某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签订两份《个人借款合同》,分别贷款9万元和15万元用于购车。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3个月和24个月,年利率5.85%,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若逾期,利率上浮30%。同日,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黄某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4月27日,银行向黄某账户转入24万元贷款。
借款后,黄某只还了部分钱,后期无法按期还款。某甲公司作为担保人,分四次为黄某代偿欠款:2024年5月10日代偿54596.43元,2024年8月18日代偿32694.54元,2024年10月14日代偿21712.54元,2025年4月30日代偿72767.1元,合计181770.61元。2025年8月19日,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确认贷款已全部还清。但黄某一直没把这笔垫付款还给某甲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黄某要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某甲公司支付181770.61元垫付款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05%计算,从每笔代偿次日开始算起);
  2. 五河县某乙有限公司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黄某还不上,某乙公司必须替他还。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你替别人还了债,法律允许你找对方要回垫付的钱,如果还有“反担保人”,他们也得一起负责还! 很多人遇到担保纠纷时一头雾水,其实关键就三点:

1. 担保人别怕“背锅”,代偿后要主动追回
很多担保人(比如本案的某甲公司)以为帮朋友或客户还了银行贷款就完事了,其实法律给你“护身符”——《民法典》第700条明确规定:你替借款人还钱后,立刻就能向他追偿。就像本案,某甲公司分四次垫付了18万多,法院全部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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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借款人别耍“赖”,逾期后果比想象严重
黄某的辩解很典型:“我同意还,但现在没钱”。法院可不管“有没有钱”,只看“该不该还”。本案中,黄某因逾期导致担保人被扣款,不仅欠银行的钱要加倍(逾期利率上浮30%),还得额外付担保人利息(年利率6.05%),雪球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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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反担保人要警惕“隐形责任”
本案的某乙公司是“反担保人”——它给某甲公司担保“如果黄某不还,我来兜底”。结果黄某真不还了,某乙公司就得和黄某一起当被告。很多人签反担保合同时没看清条款,以为“只是走个形式”,但法院认定:白纸黑字的《担保合同》必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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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一句:担保不是“帮个忙”,而是“签了字就得扛到底”。普通人遇到这类事:
作为担保人:垫付后1个月内发书面追偿通知,超期不起诉可能丧失权利;
作为借款人:哪怕只剩100元,也先还上表示诚意,别让小问题变大官司;
作为反担保人:发现借款人有逾期苗头,立刻要求他提供新担保或还款计划。
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会保护“有准备的人”——保留好每一张凭证,就是你最大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