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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账欠款经警方调解后不得再追讨-万年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万年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大家遇到“赊账不还”纠纷时该怎么处理。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你一分钟就能学会关键点!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9民初195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4月21日,杨某在吴某开的南货店赊了两条细支和天下香烟,总价1750元。当天两人微信聊天,杨某说“1750还没给你”,吴某回复“月底付清”,杨某回“行”,但之后一直没给钱。后来,吴某开车去杨某的汽修店修车,也没付修理费。5月21日,两人在万年县上坊乡一站式服务中心吵起来还推搡了。当天,万年县公安局上坊派出所出警调解,接处警记录写着:“杨某报警称因吴某未付修车费发生纠纷,吴某推了杨某胸部……调解为一次性解决,双方不能因此再争执。”记录上有两人签字。派出所工作人员证实:调解时把烟钱和修车费抵掉,吴某还倒贴杨某400元(含150元补偿),这事就算结清了。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吴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他要杨某还1750元烟钱+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吴某自己承担。

三、核心观点:调解协议签了字,旧账一笔勾销!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欠钱纠纷经警方调解并签字后,再想反悔要钱,法院不支持!”
为啥?因为吴某和杨某打架报警后,派出所组织调解,双方自愿签了字,协议里明确说“烟钱和修车费全抵清,以后不准再闹”。吴某后来后悔说“不是自愿签的”,但法院问他时,他自己承认是自愿签的。法律上,这种调解协议和法院判决一样有强制力——签了字就代表你认了,不能再拿老账去法院告。

给你的实用建议(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做):

  1. 赊账时留证据,别当“老好人”

    • 别只靠微信说“月底还”,一定要让对方打借条!写清欠款人名字、金额、还款时间,双方签字(比如:“今欠吴某香烟款1750元,5月30日前还清。欠款人:杨某”)。
    • 为啥? 微信记录容易被删,借条才是铁证。像本案杨某狡辩“没借条不认账”,但好在有聊天截图,法院才认了欠款事实。
  2. 出纠纷先报警调解,别动手!

    • 像吴某这样“要钱不成反打架”,最后两败俱伤。正确做法:
      • 马上报警,要求警方出警记录(像本案的接处警记录);
      • 调解时大声说清楚:“只抵烟钱,其他不谈!” 让警察写进协议(比如写明“本调解仅针对2025年4月21日香烟欠款”)。
    • 关键点: 调解协议必须写具体!像本案“烟钱和修车费全抵清”这种模糊说法,容易让旧账被“连锅端”。
  3. 签调解书前,三思后行!

    • 警察让你签字时,务必确认:
      • 协议覆盖哪些事?(例:只解决烟钱,还是连带其他债务?)
      • 自己是否真自愿?(别被对方逼着签!)
    • 记住: 一旦签字,法院基本不会推翻。本案吴某吃亏就吃在——修车费没付清,又和烟钱混在一起调解,结果倒贴400元还丢官司!

最后提醒: 欠钱不还别硬扛,但更别冲动打架!保留证据、及时报警、盯紧调解协议,才能保住你的钱袋子。下次再遇“老赖”,照着这三步走,省心又省力!

(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