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8.9倍事故中同责方仍可获赔 - 万年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29民初220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
2025年1月8日16时左右,张某驾驶一辆超载的轻型自卸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万年县南岗村路段时,郑某驾驶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由西向东突然向北转弯,两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三轮摩托车上乘员陈某当场死亡、郑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和郑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郑某先后在万年县某医院、南昌大学某医院住院治疗28天,诊断为骨盆骨折、肋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92,112.01元。经鉴定,郑某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
事故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因另案死者陈某的亲属已获交强险18万元赔偿,本案交强险仅剩1.8万元医疗费限额。保险公司垫付1.8万元医疗费,张某垫付1万元。
判决结果:
- 中国某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赔偿郑某66,345.26元(含应返还张某的5,494.4元);
- 驳回郑某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受理费由郑某负担430元,张某负担1,003元。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即使你和对方同责,也能拿到赔偿!但关键细节没注意,钱可能少一半。
很多老乡一听说“事故同责”,就以为自己只能认栽。本案中郑某无证驾驶且转弯不当,和超载8.9倍的张某各负50%责任,最终仍获赔6万多元。为什么能赔?怎么避免像郑某一样“应得12万却只拿6万”?三点血泪教训请记牢:
1. 交强险“先用先得”,人命关天要抢时间!
本案最致命的坑:交强险18万死亡伤残限额已被死者陈某的家属用掉,郑某只剩1.8万医疗费额度。交强险不是“谁出事都平分”,而是“谁先起诉谁先拿”。
✅ 正确操作:
- 受伤后立即联系交警开具事故认定书(本案3月6日出认定书,5月才鉴定,拖延导致交强险被分走);
- 7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医疗费垫付申请(交强险医疗限额1.8万,早申请早锁定);
- 若对方车上有人死亡,必须马上起诉!等别人赔完,你的伤残赔偿金可能归零。
2. “超载8.9倍”不白超,但商业险照样赔50%!
张某超载近9倍,保险公司却仍按50%责任比例赔商业险。法律明确规定:超载影响的是保险公司向司机追偿,不影响你向保险公司索赔(《民法典》第1213条)。
⚠️ 但注意:
- 保险公司会扣10%非医保用药(本案9.2万医疗费扣了7,400多元),务必保存所有正规发票;
- 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情形,交强险仍赔(但保险公司事后可向司机追偿),商业险可能拒赔——千万别无证开车!
3. 垫付款不写进判决,1万块可能打水漂!
张某垫了1万元,但判决要求郑某从保险赔款里返还5,494.4元。如果他没在法庭上主动提垫付,这笔钱就白给了!
✅ 正确操作:
- 垫付时当场写收条,注明“用于XX事故医疗费”;
- 开庭时必须当庭声明:“我已垫付XX元,请求在赔偿款中抵扣”(本案张某因及时提出,拿回5千多元);
- 收到判决后核对返还金额,若保险公司未直接扣除,立即联系执行法官。
一句话总结:同责≠没赔偿!关键在 “快申请交强险、严核医疗票据、明说垫付款” 。事故后别私了、别拖延,3天内带齐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多抢回1万块,可能就是半年的养老钱。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要求匿名化处理,如“中国某有限公司”“郑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