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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就能追回货款,但逾期损失需合同约定-万年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万年律师


作为普通人,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是不是光有欠条就能要回钱?法院到底支不支持“拖款利息”?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可能碰上,看完你就知道以后该怎么留证据、防风险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9民初177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1年以来,陈某德因生意需要向万年县某有限公司购买建筑玻璃。2023年12月19日,双方一算账,陈某德当场给公司写了张欠条,写明:“今欠到万年县某有限公司货款19,40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元整),欠款人:陈某德,身份证号:XXX,电话:XXX,地址:江西省万年县陈营镇下陈村,日期:2023年12月19日”。后来,陈某德分两次还了钱:2024年2月8日微信转账3,000元,6月11日又转了2,000元,总共还了5,000元。但剩下的14,400元,他一直没给。公司催了好多次,陈某德还是不还,公司只好告到法院。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三、核心观点:遇到货款拖欠,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两点:欠条是“讨债神器”,但“拖款利息”不能想当然要。我来拆开讲,你以后遇到类似事就知道怎么处理了:

1. 欠条写对了,货款基本稳了!
法院为啥直接判陈某德还钱?就因为那张欠条写得清清楚楚:金额(19,400元)、欠款人名字(陈某德)、身份证号、电话、地址、日期全都有。普通人记住:

2. 逾期损失(拖款利息)不是你想有就有!
公司要的665元“拖款利息”,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欠条上没写“如果拖款要付利息”!普通人容易犯的错:

给你的实操建议:

最后提醒:
法律不保护“马大哈”。这个案子赢在欠条规范、转账留证,输在没约定利息。以后做生意,3样东西缺一不可:合同(或欠条)+送货单+付款记录。遇到拖欠,先发书面催款函(模板网上能搜到),再不行直接起诉——像万年县这个案子,从立案到判决才3个月,成本低、效率高!

记住:欠条是追钱的“铁证”,利息是约定的“保险”。留好证据,普通人也能打赢官司!(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法律要求隐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