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购车未还款,卖车抵债后仍需补足差额-南城县律师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1民初194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5年9月5日,黄某在南城县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陕汽重型货车,总价362559元,另加点钱21179元。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款60000元,剩余323738元分28个月还清,月利率8厘。合同约定:如未按期还款,逾期利息按月息千分之二十计算;连续三期未付款,公司可收回车辆。
区某作为黄某的妻子,在合同担保人处签字,并一同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016年10月25日,黄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343511元。
截至2021年5月16日,黄某陆续归还了部分欠款,但之后再未还款。2021年10月,南城县某有限公司为车辆垫付商业保险10512元。2022年9月,公司将停在广东汕头的车辆开回南城县,花费了相关费用。2022年10月,公司为车辆交纳了年检等费用,并将车辆转卖,得款66000元。
公司起诉要求黄某、区某支付剩余欠款249845元。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区某需支付欠款248347元(包括本金247038元、利息管理费49866元、合理垫付费用17443元,扣除卖车款66000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很多普通人容易踩的"坑"。很多分期买车的朋友以为:"车被收走卖掉就没事了",但法院判决告诉我们:卖车钱不够还清欠款,你还得继续补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下面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
关键点一:合同不是"走过场",签字就要负责
黄某签合同时可能没细看条款,但法律上:白纸黑字签了字,就得认。合同里写明"连续三期不还款,公司可收回车辆",还约定逾期利息按月息2%计算(比银行高很多)。结果黄某从2021年4月起不还钱,公司按合同收车合法合理。
给你的提醒:
✓ 签分期付款合同时,重点看"违约责任"部分
✓ 特别注意逾期利息、管理费、收车条件这些条款
✓ 别嫌麻烦,用手机拍下合同全文留证
关键点二:配偶签字=共同欠债,离婚也跑不掉
区某只是在合同"担保人"处签了个字,法院就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两口子一起签了《承诺书》,相当于告诉法院:"这钱是我们俩一起欠的"。
给你的提醒:
✓ 配偶帮你担保分期付款前,务必搞清要承担什么责任
✓ 如果不想共同背债,千万别轻易在合同上签字
✓ 已婚人士分期买车,最好让配偶单独签《担保协议》明确责任
关键点三:收车费用只认"发票",没票的钱法院不支持
公司主张收车花了4989元(包括火车票、餐费、过路费等),但法院只认了有发票的3491元;主张年检费3440元,法院只支持了有收据的3440元。没票的费用?法院直接说"不"!
给你的提醒:
✓ 还款困难时,主动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微信、录音等)
✓ 如果公司替你垫付费用,要求对方开正规发票
✓ 自己交的每笔钱都要留凭证,现金支付必须打收条
关键点四:卖车抵债≠债务清零,差额还得补
这是最扎心的点!公司把车卖了66000元,但黄某还欠24万多。因为欠款包括:本金+利息+管理费+合理垫付费用,卖车钱连零头都不够。法律上叫"不足清偿部分仍需偿还"。
给你的提醒:
✓ 车被收走后别躲着,主动联系协商处理方案
✓ 问清楚公司会花多少钱收车、卖车预期价格
✓ 如果真没钱还,可尝试用其他方式抵债(如分期补差)
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 别当"鸵鸟":像黄某两口子拒不到庭,等于自动认输。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
- 算清真实欠款:自己列明细:本金剩多少?利息怎么算?哪些费用该你承担?
- 抓住协商机会:在车被收走前,主动提出"我一次性还X万,能不能减免利息?"
- 请专业的人帮忙:找熟悉车辆分期的律师,帮你核对欠款是否合理(比如月息2%是否过高)
最后说句大实话:分期买车图的是方便,但"方便"背后藏着高利息和严条款。签合同前多问一句"如果某月还不上会怎样",可能就避免了几年后被追债20多万的惨剧。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