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购商品后拖欠货款可依法追回-靖安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很多街坊开店做生意时,常遇到顾客赊账后不还钱的糟心事,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今天我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小白”也能看懂的法律知识——原来赊账不还,真能通过法院要回来!别急,咱们慢慢聊。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25民初125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靖安县某超市开设在靖安县,主要经营香烟、酒、副食品等。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0日,黄某陆续在靖安县某超市赊购硬中华、中国红、软中华等香烟,价款共计22,095元。黄某每次赊购香烟后,均会在靖安县某超市登记本上签字确认。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4月23日,黄某陆续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向靖安县某超市支付款项共计7,000元。此后,黄某未再支付任何款项。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黄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把剩下的15,095元货款一分不少地还给靖安县某超市。如果他拖着不给,还得额外付“迟延利息”(就是多罚钱)。案子的诉讼费和公告费,也全由黄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赊账别怕,证据就是“护身符”!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赊账交易中,只要您留好“白纸黑字”的证据,哪怕对方躲着不见人,法院也能帮您把钱追回来!
为什么法院这么“硬气”支持超市?关键在两点:
- 证据链完整无漏洞:超市让黄某每次赊账都在登记本上亲笔签字(相当于“我承认欠钱”),还保存了支付宝、微信的付款记录。这就形成了“欠多少—还多少—剩多少”的完整证据链,法院一看就明白。
- 对方跑不了:黄某收到法院传票却不到庭,等于主动放弃辩解机会。法院照样能判——法律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证据硬谁赢”。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照着这样做就对了:
- 第一步:赊账时“留一手”
别不好意思让客户签字!哪怕卖瓶水,也请对方在登记本上写清“姓名+日期+金额+商品”。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更要备注“货款”二字。像本案中超市的做法,就是教科书级操作——签字本+支付记录,缺一不可。 - 第二步:催款要“留痕”
客户拖款时,别光靠嘴说。用微信发个消息:“黄某,您2022年11月欠的15,095元,啥时候结清?”对方回复“过几天”,这就是证据!千万别删聊天记录。 - 第三步:该起诉就起诉,别拖
拖过3年(法律叫“诉讼时效”),再想告可能就晚了!像本案超市在欠款后3年内就起诉,法院才认。起诉时带上:①签字单据 ②支付记录 ③催款聊天截图。法院会帮您算清账,对方躲着不出庭反而对您更有利!
最后提醒一句:法律保护老实人,但更保护“有准备的老实人”。开店做生意,不怕客户赊账,就怕您不留证据!下次遇到欠钱不还,别自己生闷气,赶紧收集证据找法院——15,095元能追回,15万、150万照样能追回!
(注:本文案例已隐去当事人全名,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