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广告制作费应由公司支付个人无合同关系不担责-井冈山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81民初123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经张某某介绍,某广告中心承接了某甲公司的广告制作项目,某甲公司的项目经办人为黄某,双方就案涉广告事项建立了微信群“魅力井冈山设计对接群”。2021年6月12日,黄某向某广告中心发送表格《印象井冈山超市》,要求其按表格所载样本制作广告,之后某广告中心按某甲公司的要求陆续为其制作了相应的广告项目,内容包括公司背景墙、游客服务中心招牌、超市出口、超市入口、手部经络图等71个项目。该广告制作项目完工后,某广告中心据此制作了详细的明细单,所有广告项目总价款为45019.55元。2021年12月31日,某广告中心向某甲公司经办人黄某发送《魅力井冈山特产超市制作清单》,某甲公司收到后未支付相应款项。后经某广告中心多次催要,某甲公司对广告制作费也未提出异议,且多次回复会付款但不能明确支付时间,并于2022年11月12日向某广告中心回复“账目我们都统计进去了未付账单”。某广告中心催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甲公司支付某广告中心广告制作费45019.55元及利息(利息从2025年7月14日起诉日开始,按年利率3%计算到实际付清日),但驳回了要求张某某个人承担付款责任的请求,同时不支持原告主张的保函费等额外费用。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核心观点:公司欠钱找公司,个人没签合同别乱告!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如果你给公司做了广告、装修、印刷等活儿,对方拖欠钱,责任在公司,不在经手的个人。就像本案中,某广告中心做了4万多元的广告项目,公司拖着不给钱,但法院只判公司付钱,没让张某某(介绍人)掏腰包。为什么?因为张某某只是帮忙牵线,没签合同、没管公司账,她个人和这笔生意没关系。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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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证据要“实打实”,别等出事才后悔
- 像微信聊天、制作清单、对方确认的记录(比如本案中“账目已统计进未付账单”这种话),一定要保存好。法院最认这个!
- 特别提醒:发清单后,如果对方不吭声、不反驳,拖个一年半载还说“会付”,这等于默认金额没问题(就像本案公司多次说会付款但没提异议)。所以催款时别光打电话,微信文字留痕,写清楚“请于X日前确认金额,否则视为认可”,避免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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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只找“正主”,别冤枉无辜人
- 有人觉得“经手人拖我钱,就该她赔”,这是误区!法院只看合同和事实:
- 如果活是给公司做的(比如清单发给公司员工、钱该打公司账户),就只告公司;
- 如果个人没签合同、没用私人账户收款、没承诺担保,千万别把个人一起告(像本案告张某某,结果败诉还白花诉讼费)。
- 简单说:公司欠钱,找公司盖章的合同或对公记录;个人欠钱,才找个人身份证和私人转账。
- 有人觉得“经手人拖我钱,就该她赔”,这是误区!法院只看合同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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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别“想当然”,没约定就从起诉日算
- 很多人以为“做完活就该立刻付钱”,但法律上:
- 如果合同没写清付款时间,利息只能从你正式告到法院那天起算(本案原告要从2022年算利息,法院只支持从2025年7月起诉日算);
- 利率按国家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约3%,别自己瞎算高额利息,法院不认。
- 小建议:签合同时务必写清“验收后X天内付款”,避免日后扯皮。
- 很多人以为“做完活就该立刻付钱”,但法律上:
最后提醒您: 拖欠钱很常见,但维权要讲方法。证据不足时,先发律师函催款(比微信更正式);对方耍赖,赶紧起诉——别拖超过3年(法律叫“诉讼时效”),否则钱可能要不回来!记住: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证据是硬道理。遇到纠纷别慌,按步骤留证、找对责任人,才能省时省力拿回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