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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这样赔!-泰和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泰和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826民初229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07月29日21时25分许,高某驾驶大型汽车(挂靠在武陟县某有限公司名下),在泰和县1021km+600m(319国道老收费站)路段临时停车,未确保安全,与匡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相撞,造成匡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高某和匡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匡某住院治疗68天(第一次54天,第二次14天),花费医疗费41,801.29元,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案涉车辆在某乙大同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8万元)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某乙大同中心支公司垫付1.8万元,高某垫付5,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乙大同中心支公司向匡某支付134,397.32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向高某返还2,859.93元(垫付款核减后),驳回匡某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匡某和高某各负担一半。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双方负同等责任,赔偿按50%比例计算!保险公司先用交强险“兜底”,超出部分商业险赔但可能扣“非医保药费”,自己千万别乱认责!

很多老百姓遇到车祸时一头雾水:责任对半分,到底能赔多少钱?保险公司为啥要扣我的药费?垫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这个案子就是活教材,我用大白话给您讲清楚:

1. 责任认定是“命门”,千万别糊里糊涂签字!

2. 赔偿计算有“套路”,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告诉您!

3. 垫付款和鉴定费,这样处理省心又省钱!

最后敲黑板:
车祸赔偿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法律有明规矩!责任对半时,您的损失打五折,但交强险1.8万部分一分不扣。记住三件事:
① 事故后24小时内复印所有医疗记录;
30天内做伤残鉴定(超期可能少赔数万元);
③ 别信“等保险公司通知”,3个月内必须起诉(否则过期不候)!
遇到纠纷别硬扛,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保留证据,及时咨询律师,才能把该拿的钱一分不少装进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