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货款不还?留存微信欠条可追回欠款及利息-遂川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遂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7民初303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钟某在遂川县砂子岭从事杉木加工业务,被告王某在赣州市南康区从事木材加工业务。2021年,双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并互相添加微信。起初,钟某卖给王某两车杉木方料,王某当场付清了货款。2021年8月25日,钟某又发一车杉木方料给王某,货款12,250元,王某未支付。经钟某催要,王某于2022年1月30日通过微信发送欠条照片,写明:“今欠到钟某杉木方材料款12,250元整,承诺在2022年4月30日前还清,欠款人王某”。此后钟某多次催款,王某一直未付。
另查明,钟某的微信号为DR5691(昵称:某甲),王某的微信号为wXXX(昵称:某乙王某《南康唐江大岭》),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对欠款金额和还款时间有明确确认。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王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支付钟某12,250元货款,并从2022年5月1日起按年利率3.7%支付利息直到还清;同时王某承担145元诉讼费和400元公告费。钟某的其他要求(如按年息4.65%计算利息)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货款拖欠,三步保住你的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只要欠条+微信记录能证明欠款事实,法院一定判你还钱,连利息都帮你算上! 很多朋友以为“对方跑路就拿不回钱”,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根据这个判决,我提醒大家三件事,以后遇到类似情况照着做:

  1. 欠条必须“微信发+文字清”
    王某为啥输得这么彻底?就因为他用微信发了欠条!里面清楚写了“欠钟某12,250元”“2022年4月30日前还清”,连身份证号都留了。现实中很多人光口头说“下次给”,结果没证据。正确做法:

    • 让对方手写欠条,拍照通过微信/短信发给你(别只发语音!);
    • 欠条上必须写明“欠谁的钱、欠多少钱、何时还清”,最好加上身份证号;
    • 自己同时保存原始聊天记录(别删!微信能备份到电脑)。
  2. 催款要“留痕”
    钟某赢在反复用微信催款,聊天记录里王某自己认了欠款。如果你只打电话催,对方耍赖说“没说过”,法院很难帮你。记住:

    • 重要催款用文字消息(比如“上次说好4月30日付12,250元,请安排”);
    • 对方回复“知道了”或“过几天付”,就是铁证;
    • 真急了才打电话,挂掉后立刻补条微信:“刚电话说的4月30日付款请确认”。
  3. 超期就立刻起诉,利息自动加
    王某承诺4月30日还,拖到5月1日没还,法院直接判他从5月1日起付利息(年利率3.7%,1万块一年才370元)。很多人觉得“才几百块利息不值得告”,但法院明确说了:拖欠就要赔利息,这是白纸黑字的规矩!

    • 关键点:起诉时别学钟某要求过高利息(他要4.65%法院只支持3.7%),直接写“按国家规定LPR利率计算”;
    • 如果对方玩失踪,像王某一样不露面,法院会公告送达(报纸登通知),照样能判赢;
    • 诉讼费才100多元,法院判你赢了,对方必须全额承担。

最后叮嘱:做生意难免遇到拖欠,但记住——微信不是儿戏!一条清晰的欠条消息,就是你的“讨债护身符”。别等到人跑路才着急,欠款拖过承诺日期就马上收集证据。要是对方连欠条都不愿发,从第一次送货起就用微信文字确认“今收到XX货物,货款XX元未付”,同样能当证据。法律永远站在留痕的人这边,你保存的每一条记录,都是未来追回血汗钱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