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多次前科累犯难逃重罚-永丰县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赣0825刑初18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6月29日上午,吴某潜入永丰县恩江镇濠李新村B区10栋2号楼,发现房子正在装修无人居住,便将马某放在二楼卧室衣柜内的一部黑色红米牌手机盗走。之后在某某饭店吃饭时,用这部手机折抵了饭钱。经鉴定,该手机价值833.67元。
2025年7月5日早上,吴某潜入永丰县恩江镇新世纪花园小区曾某家中,将挂在墙上的皮革小包里的20多元现金和柜子里装现金的纸盒盗走。清点后,纸盒中共有2700元。所盗现金2720余元均被其挥霍。
2025年7月8日,吴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
法院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责令他退赔被害人马某833.67元、曾某2720元。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小偷小摸别侥幸,多次前科再犯必重罚! 吴某前后8次因盗窃或抢劫被判刑或拘留,2025年6月刚出狱,7月又去偷东西,结果这次直接判了一年多。法院特别强调:他属于“累犯”(刚出狱短时间内再犯罪),必须从重处罚;但因为被抓后老实交代、认罪认罚,才给了点轻判的余地。
如果你或身边人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三点:
- 别以为“小偷小摸”没事:偷手机、拿现金,哪怕只有几百块,只要被认定“数额较大”(江西一般1500元以上就立案),就可能坐牢。吴某偷的总共才3500多元,照样判刑。千万别因小失大!
- 有前科更要悬崖勒马:吴某这次判得重,关键是他之前7次“进宫”。法律对“累犯”(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罪)必须从重罚,想轻判?几乎不可能。如果你有前科,千万别再碰违法的事,否则下次判刑会更狠。
- 被抓后配合是唯一出路:吴某这次没狡辩,主动交代、签认罪书,才少判了几个月。如果真犯了错:
- 立刻退赃退赔(把偷的东西钱还回去);
- 配合警察调查,别撒谎;
- 在法庭上认罪认罚(签具结书)。
这样法院可能从轻处理,但前提是必须真心悔改——像吴某这样出狱就再犯,再配合也难逃重罚!
最后提醒:法律不是儿戏。一时贪心换几年牢狱,毁的是自己一辈子。遇到经济困难,找社区、找亲友帮忙,千万不能伸手偷!真摊上事,抓紧找专业律师咨询,别自己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