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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商品欠款不还,法院判支付货款有保障 -进贤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进贤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实用——很多小生意人、种地的农户都可能遇到类似问题:东西卖出去了,对方欠钱就是不还,咋办?别急,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看完你就知道以后该咋处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124民初505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是进贤县三里乡街上卖种子化肥的个体户,赵某在进贤县某镇某村承包土地种红薯。2021年5月2日,赵某向张某买了150包硫酸钾复合肥(每包140元,总价21000元)。赵某收到化肥后,口头说“下半年付钱”,当天就给张某写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2021年5月2日,硫钾150包=21000元,赵某”。后来张某多次找赵某要钱,赵某一直推脱不给,2025年2月连电话都联系不上了,张某只好去法院告他。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赵某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把21000元货款一分不少地付给张某,连163元的诉讼费也得赵某自己掏腰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欠钱不还?三招教你轻松要回!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一句话:你卖东西给别人,对方收了货又写欠条,却拖着不给钱,法院一定会帮你把钱要回来! 就像张某卖化肥给赵某,有欠条为证,哪怕赵某躲着不去法院,照样输得彻底。
为什么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就两点:

  1. 欠条是“铁证”:赵某亲笔写的欠条,清清楚楚写了时间、数量、金额和签名,法院一看就认账。
  2. 对方不出庭也白搭:赵某连法院传票都敢不接,结果自动放弃权利,法院直接按证据判他输。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比如你卖菜、卖建材、包工头欠工钱——照着这三步做,钱基本能拿回来!
第一招:证据必须“攥紧手”

第二招:催款要“留痕迹”

第三招:该打官司就“果断上”

最后敲黑板:做生意不是做慈善!货出去了,钱没到账,立刻按这三步走。记住:白纸黑字的欠条,就是你的“钱袋子保险”。下次交易多花1分钟写欠条,省得以后跑断腿!如果还是搞不清,赶紧咨询当地律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钱才能稳稳回家。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企业名已按规范处理,仅为普法使用,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