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全责方保险公司必须全额赔偿伤者合理损失-进贤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进贤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124民初417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2月26日13时15分,宗某驾驶小型客车,沿52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公里570米时逆行,与江某骑二轮电动车交会碰撞,致江某受伤、直接财产损失。经进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宗某负全部责任,江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江某在进贤县某医院住院治疗61天;后转至江西省某医院骨科住院21天;又在江西省某医院胃肠外科住院12天;最后在江西省某医院肠胃外科住院25天。以上合计住院119天,花费医疗费195782.19元(包含宗某垫付的门诊费3236.05元)。经专业鉴定,江某创伤性小肠破裂、结肠破裂评定为九级伤残,右膝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56500元。宗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含三责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宗某垫付5196.9元,中国某保险公司垫付84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赔偿江某223166.79元(包括交强险11万多元和商业险19万多元,扣除已垫付的84000元),返还宗某715.9元(扣除垫付款和诉讼费),并驳回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交通事故别慌!这样处理能多拿赔偿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他的保险公司必须在保险范围内赔你全部合理损失,一分不能少! 法院算得明明白白——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交通费甚至精神损失费,只要合理,都得赔。江某为啥能拿到22万多?就因为他做对了三件事:

  1. 第一时间报警定责:交警一纸认定书(宗某全责)成了法院硬依据。千万别私了!很多人图省事当场赔点钱,结果伤重了才发现后续治疗费不够,像江某这样多次住院的,后期花费可能远超预期。
  2. 死死攥紧所有证据:每张医疗发票、每次住院记录、甚至交通费小票都没丢。法院算赔偿时,光护理费就认了1.9万元,交通费3570元——这些都是白纸黑字的单据撑起来的。记住:没证据=没赔偿!
  3. 该鉴定时就鉴定:江某没急着和解,而是等治疗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九级伤残直接让残疾赔偿金多出近5万元!如果自己随便签个协议,很可能连一半都拿不到。

给你的实操建议(亲测有效):

记住:你受伤不是你的错!全责方的交强险先赔12万左右(医疗、伤残、财产),不够的商业险接着赔。保险公司垫的钱(像本案8.4万)只是预付款,最终该赔多少法院说了算。遇到类似事故,按这三步走:报警定责→存证据→等鉴定,该你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