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不还?法院判从起诉日起算利息-浮梁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222民初286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孙某陆续从景德镇某公司处订购玻璃,双方交易习惯为孙某通过微信向景德镇某公司订货,后双方通过微信完成交易,景德镇某公司还会给孙某发货单。孙某从景德镇某公司订购货款金额共计12227元。景德镇某公司已按约定交付货物,但孙某仅陆续支付货款4250元,尚欠7977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景德镇某公司货款7977元,并支付利息(以7977元为基数,从2025年7月24日起按年利率3%算到实际还清日);驳回景德镇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孙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货款拖欠不还?别慌!就算你们没约定利息,法院也会从你起诉那天起算利息,帮你挽回损失。 很多人以为“没写利息就不算利息”,但法院明确说了:欠钱不还就是占用了你的钱,耽误你做生意或生活,必须赔利息!
为什么这点特别重要?举个简单例子:
假设你像景德镇某公司一样,给别人供货后对方欠钱。如果你们只说“货到付款”,没提“晚付要加利息”,对方拖了两三年才还,你可能白白损失好几千块利息。但这个案子告诉你:只要一告上法院,利息就从你提交诉状那天(立案日)开始算,标准按国家公布的贷款利率(比如本案的年利率3%)。这样既公平,又能逼对方早点还钱——拖得越久,他付的越多!
如果你遇到类似货款拖欠问题,记住这3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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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攒齐,别怕麻烦
- 像本案一样,微信聊天记录、发货单、转账凭证都得留好。哪怕对方口头承认欠款,也要录下来或发文字确认(比如微信说“我欠你7977元,下周还”)。
- 关键点: 别等到对方赖账才找证据!每次交易后,主动让对方签个字或回个消息确认金额,手机截图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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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留痕,别光靠嘴说
- 对方拖款时,别只打电话口头催。用微信或短信写清楚:“XX先生,您2022年欠的7977元,请在X日前还清,否则我将依法维权。” 这样万一打官司,法院能认定对方“明知该还”。
- 注意: 本案中被告承认欠款,但原告还是赢了利息——说明催款记录能帮法院快速判案,省时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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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告就告,别拖成“老赖”
- 很多人觉得“对方说没钱,再等等”,结果拖到对方真破产了。本案原告2022年欠款,2025年才起诉,但法院仍从起诉日(2025年7月24日)算利息。要是拖更久,利息损失更大!
- 小提醒: 利息计算有法律“兜底”——按国家贷款利率(LPR)加30%-50%,不用你和对方争标准。但必须主动在起诉时提出来!像本案原告一开始就要求利息,法院才支持;如果忘了写,可能一分利息都拿不到。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往来中,欠钱不还是常事,但法律永远站在讲理的人这边。保留证据、及时行动,你不仅能拿回本金,还能让“老赖”多掏钱!下次再遇到类似纠纷,别犹豫——该发催款消息就发,该告就告,法院会给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