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典活动服务费拖欠怎么办?吉首法院判决地产公司需支付8.5万元服务费-吉首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3101民初308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6月12日,湖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文化公司”)承办了吉首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地产公司”)举办的华申·蔬菜市场开工活动。活动当日完成,某地产公司应支付费用75000元。某文化公司于2022年7月17日和2023年4月11日两次开具发票,但某地产公司一直未付款。
2024年1月20日,某文化公司又承办了某地产公司举办的华申·蔬菜市场新春年会。活动当日完成,双方于2024年5月20日补签了《华申·蔬菜市场新春团拜活动合作协议》,约定某文化公司负责全程策划、场地布置等工作,某地产公司应支付费用10000元。某文化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开具发票,但某地产公司仍未付款。某文化公司多次向蒋某翔、李某催要,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
法院判决:吉首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湖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庆典服务费8.5万元;驳回某文化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诉讼费及其他公司(湘西某农业有限公司、湖南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担责的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活动办完了,钱就得付!但想多要钱(比如违约金),合同必须写清楚。 很多人觉得“对方签了字就跑不掉”,结果吃了哑巴亏。结合这个判决,我给大家三点实用建议,保你少踩坑:
1. 服务干完后,第一时间固定“活干完了”的证据
法院为啥支持8.5万元?因为某文化公司拿出了发票、聊天记录和协议,证明活动确实办完了。但注意:光有合同不够! 得留“铁证”:
- 活动当天拍全场视频(带时间水印),重点拍客户方负责人现场指挥、签到表、合影;
- 活动结束后让客户签《服务确认单》,写明“活动已按约定完成,无异议”;
- 开发票时备注“XX活动服务费”,别像本案中拖到次年才补开(容易被赖账)。
普通人操作指南: 没签确认单?用微信发句“张总,昨天年会客户反馈很好,发票已开,辛苦安排付款”,对方回个“好的”,这条聊天记录就是法院认可的证据!
2. 违约金条款要“傻瓜式”写清楚,别玩文字游戏
某文化公司想要12000元违约金,法院为啥不支持?因为合同里写“延期超30日违约,按未付款万分之一每天付违约金”,但又说“按总款万分之一”,前后矛盾!法院最怕条款打架,一矛盾就直接不认。
普通人避坑口诀:
- 违约金只写一种算法,比如“逾期超30天,按未付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 别写“总款”“余款”这种模糊词,直接标数字:“未付75000元中,每天罚37.5元”;
- 补签合同更要小心!本案新春年会活动2024年1月办完,5月才补合同,条款写乱了,违约金直接泡汤。
3. 别乱告“关联公司”,告错人等于白忙活
原告把某地产公司、某农业公司、湖南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家一起告了,结果后两家完全不用赔钱。为啥?法院查清三家都是独立公司(法人资格不同),只有和你签合同的那家才要付钱。
普通人注意:
- 看清合同盖章的公司全称!本案中只有“某地产公司”签了字,农业公司、建设项目公司根本没参与;
- 别听业务员忽悠“我们是一家人”,打官司只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主体;
- 如果真发现几家公司混用账户(比如用A公司钱付B公司账),要专门取证(银行流水、员工社保记录),否则法院不会支持“连坐”。
最后提醒:
- 两个活动费用可以一起告!本案中开工活动和年会都是同一家客户、同类服务,法院允许一案处理,省时省钱。但如果是给不同公司办的活动,必须分开起诉。
- 拖欠服务费别死等,3年内赶紧告(法律叫“诉讼时效”),超过时间法院不保护。
- 保全存款很管用!原告一立案就冻结对方10万元存款,逼得对方不敢耍赖——普通人打官司时,记得在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总结:活动别白干,证据留齐全;合同写明白,对象认准确。 遇到拖欠,先发正式催款函,7天不回就起诉,别等半年一年——时间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钱越难要回来!(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法律要求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