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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偷小东西也会坐牢 - 吉首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吉首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有朋友问我:“偷个几十块钱的东西,会不会坐牢?”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的判决书来给大家讲明白。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小偷小摸看似不严重,但次数多了,一样要蹲大牢!尤其如果你之前犯过类似错误,处罚会更重。下面我用大白话解读,保证你一看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湘3101刑初27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这样的(我直接按判决书内容整理,只改了人名和店名,方便你看懂):

判决结果很简单
法院判梁某坐牢一年(从2025年5月23日开始算,之前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抵掉),还要交1000元罚金;同时让他赔钱给受害人:贺某150元、杨某45元、王某3元、郑某45元;另外追缴他卖手机赚的93元。

三、核心观点:小偷小摸别侥幸,多次必重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偷东西不止一次,哪怕每次只偷几十块,也构成盗窃罪,要判刑! 尤其如果你像梁某一样,以前因偷东西坐过牢(判决书说他是“累犯”),这次会罚得更重。

为啥这么判?我来给你拆解:

  1. “多次”是关键:刑法规定,偷东西只要满3次,不管金额多小(哪怕只偷1块钱),就直接算盗窃罪。梁某5天偷5次,完全踩中红线。
  2. “累犯”加重处罚:梁某2023年刚因偷东西坐过两次牢(每次8个月),这次又犯,法院必须从重判——所以明明只偷了200块,却判了一年(普通初犯可能只判几个月)。
  3. 小金额不等于没事:有人觉得“偷个槟榔、几块钱,又没抢银行”,但法律看的是次数和性质。梁某偷的手机、现金加起来才200多块,可法院照样判刑,因为行为本身违法。

遇到类似纠纷,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一句:法律不是吓唬人。小偷小摸看似“不值钱”,可次数一多,轻则丢自由、重则毁一生。真遇到困难,找社区、找法律援助(很多地方免费),千万别走歪路!记住:贪小便宜吃大亏,守法才是真聪明。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书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