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中受伤,用工单位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需担责65%-会同律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225民初132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1月21日,被告绥宁县某厂与被告会同县某局下属二级机构会同某站签订《"防近视"作业本订购合同》,约定由被告绥宁县某厂供应全县的中小学生作业本,并负责运送至会同某站指定的地点。2024年8月20日,原告黄某与王某、钟某、林某四人,接受某乙站负责人张某邀约至会同县大石板的"新华某店商品调配中心"门店处等待卸货。下午三时许,黄某脚踩着人字楼梯爬到高处,因操作不当导致从高处跌落受伤。黄某当日至会同县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住院22天,花费住院医疗费15739.53元,后续检查治疗共计花费2549.65元。住院期间,张某个人支付了1000元住院费。事后,绥宁县某厂通过他人向黄某支付了200元的工钱。经鉴定,黄某受伤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为270天,护理期为120天,营养期为120天,后续治疗费为8000元。庭审中查明,案外人张某为会同县某局职工,黄某及案外人钟某、王某、林某四人由张某通过王某召集,几人约定按400元一车的价格平分所得,工作内容由四人自行分配,现场并无人员管理、监督。所得劳动报酬由绥宁县某厂支付,支付方式为由送货司机带来现金交由张某代为支付。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绥宁县某厂作为黄某的雇主需承担65%责任,会同县某局不承担责任。黄某总损失207522.13元,绥宁县某厂需赔偿134889.38元(已扣除张某支付的1000元和绥宁县某厂支付的200元),剩余35%损失由黄某自己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关键三点要牢记!
1. 先搞清"谁是你的老板"——别冤枉了不该负责的人
很多务工人员受伤后,以为找"现场指挥的人"或"活儿的发包方"就能索赔,结果白跑一趟。本案中,黄某以为会同县某局(教育局)该赔钱,但法院发现:
- 工钱是绥宁县某厂直接支付的(司机带现金给张某代发);
- 会同县某局只是订购作业本的单位,卸货活儿是绥宁县某厂合同里包含的义务;
- 现场没人监督黄某干活,完全由他们自己安排。
→ 你的行动建议: - 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微信转账、现金收据等),这是证明"谁雇你"的关键证据;
- 如果是"包工头"找你干活,先问清他代表哪家公司(要求出示工作证或合同);
- 别只盯着现场负责人(如本案的张某),他个人垫的钱可能是公司行为,最终责任在用工单位。
2. 受伤别只怪公司——自己也有注意义务,否则可能"自担35%"
黄某以为公司该全赔,但法院认为:
- 他踩人字梯时没注意重心,作为成年人该知道高空作业风险;
- 没人推他、梯子没坏,纯属自己操作失误。
所以法院判他自担35%责任(20多万损失里自己扛7万多元)。
→ 你的行动建议: - 上工前主动确认安全措施:有没有安全带?梯子是否稳固?现场有无安全员?
- 如果发现危险,立即停工并拍照留存(比如梯子松动、没防护网),这是日后减责的关键;
- 千万别逞强!本案黄某如果用脚手架或请人扶梯子,很可能就不算"自己过错"了。
3. 赔偿金额怎么算?记住"3个数字"不吃亏
| 很多人只盯着医疗费,其实还有5项容易被漏掉的赔偿: | 赔偿项目 | 本案计算方式 | 普通人易犯的错 |
|---|---|---|---|
| 误工费 | 按私营单位行业工资算(农林牧渔47912元/年) | 误以为按实际工资算,但没合同就按行业标准 | |
| 护理费 | 家人护理也按服务业工资算(52622元/年) | 以为"自己人护理不花钱",其实法院会算 | |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老人+未成年子女按比例分摊(本案赔了1万) | 完全忘记主张,尤其农村老人常被忽略 |
→ 你的行动建议:
- 受伤后第一时间做3件事:
① 保存所有医疗票据(连200元挂号单都不能丢);
② 找正规机构做伤残鉴定(本案鉴定费2300元,但多赔10万);
③ 把家里老人、孩子信息整理好(户口本复印件)。 - 别信"私了"小钱!本案公司只付了1200元就想了事,但依法该赔13万多。
最后提醒:
劳务受伤别慌,但超过48小时再报警可能白忙活!必须当天:
1️⃣ 打120并说明"工作时受伤"(医疗记录会写明原因);
2️⃣ 用手机拍现场照片(梯子、货物堆放情况);
3️⃣ 找2个以上工友作证(本案3个工友证言很关键)。
记住: 公司说"不是雇佣是承揽"?别被唬住!只要工钱由公司发、干活内容公司定,法院就认雇佣关系(本案公司辩称"承揽"仍败诉)。及时找专业律师介入,你的赔偿金可能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