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车后逃逸还让女儿顶包仍被定罪-江永县律师危险驾驶罪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危险驾驶罪
案号:(2025)湘1125刑初19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8月15日21时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车沿回龙圩管理区回峰中路自南往北行驶,途经篮球场路段时,因卢某驾驶的小轿车临时停车开左后门下人,吴某避让不及,碰撞该车左后门,造成双方车损。事故发生后,吴某稍作停留便驾车离开,回到住所后,安排其女儿吴某乙驾驶肇事车返回现场。面对交警询问,吴某父女均谎称吴某乙是驾驶员,经交警说明利害关系后,吴某才承认自己驾车。交警发现吴某有饮酒嫌疑,呼气检测结果为138毫克/100毫升,血检酒精含量为168.28毫克/100毫升。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事实,并赔偿了卢某车辆修理费。
法院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喝酒开车撞了别人,跑了又回来,还让女儿“背锅”,结果照样被判刑!很多人以为“事后返回+赔钱”就能躲过处罚,但法官明确告诉你:只要喝酒开车上路,血液酒精超80毫克/100毫升,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撞车后逃跑或找人顶包,更是“火上浇油”,会从重处罚!
为什么吴某“逃逸+顶包”躲不掉罪责?
- 醉驾标准很死板: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就属犯罪(吴某高达168.28,远超标准)。
- 逃逸≠“离开一下”:吴某撞车后没等交警,直接回家叫女儿来“顶包”,哪怕后来返回现场,也属于逃避责任——法官看的是“当时有没有故意躲”,不是“最后回没回”。
- 顶包更添罪加罚:父女俩当着交警面撒谎,想把责任推给女儿,这直接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加重了处罚。
如果您遇到类似事故,请立刻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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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守“三不原则”:
- 不跑!哪怕只开走10米,都算逃逸。正确做法:立即停车,打开双闪,在车后放警示牌,保护现场。
- 不瞒!交警问话时如实说“我喝了酒”,别说“是别人开的”。找人顶包?一旦查出,不仅自己罪加一等,顶包的人也可能被拘留!
- 不拖!别等“酒醒再处理”,酒精代谢快慢因人而异,检测结果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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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动作要到位:
- 主动报警(122),配合呼气检测和抽血。
- 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如修车费),但先别私下和解!等交警定责后再谈钱,否则可能被反咬“威胁对方”。
- 如果已喝酒,别逞强“自己解决”,等警察来。记住:坦白认错+认罪认罚,法院才可能轻判(像吴某赔了钱、认罪,才判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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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这些“歪招”:
- “回家醒酒再回来”?错!酒精会代谢,但监控、证人早已记录你开车时的状态。
- “让家属顶包能减责”?大错!顶包是共同犯罪,全家都可能吃官司(吴某女儿虽没被起诉,但已被警方记录在案)。
一句话提醒您:酒后开车不是“技术问题”,是“法律红线”!哪怕只喝一瓶啤酒,也别碰方向盘。万一出事,老老实实配合调查,比耍小聪明强一万倍——否则像吴某这样,缓刑期间再犯错就得坐牢,得不偿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律师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