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拖欠租金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滞纳金过高可调减-临澧县律师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4民初230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11月2日,江某向武汉某星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奔驰GLB220汽车(价格28万元)。同日,江某与北京某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约定某某租赁公司向江某"买回"该车并租给江某使用。合同约定总租金327547.08元,分48期支付,每月付4218.06元,最后需付尾款125080.20元。双方同时签订《抵押合同》,将车辆抵押给某某租赁公司并办理了登记。
此后,双方两次签订《付款调整协议》:第一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6年10月;第二次约定2024年9月至11月每月付2500元,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每月付5582.57元,2026年11月付尾款125080.20元。江某按调整后协议支付到2025年3月2日,之后停止还款,共欠租金236674.17元。某某租赁公司多次催款无果,起诉要求江某支付欠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律师费6000元,并主张对抵押车辆拍卖款优先受偿。
判决结果:
- 江某需支付某某租赁公司租金236674.17元及截至2025年8月8日的违约金832.05元,之后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 江某支付律师费6000元;
- 某某租赁公司对抵押的奔驰轿车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驳回某某租赁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将滞纳金标准从万分之五调低至万分之三)。
三、核心观点与纠纷处理指南
关键提醒:租车欠钱要还,但"罚款"太高法院会砍掉!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以租代购"买车闹纠纷。江某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了一辆奔驰车,签合同时说好分期付钱,结果欠了近24万元不还。法院判决他必须还钱,但做了个重要调整:把合同约定的"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相当于年化18.25%)降到"每日万分之三"(年化10.95%)。为什么?因为法官发现:租金本身已包含利润,再收高额滞纳金等于"双重赚钱",明显不公平!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
作为租车人(江某这类角色):
- 千万别玩"消失"!江某被起诉后不接电话、不到庭,结果法院直接按对方说的判。如果你真有困难,哪怕只还100元,也要主动联系租赁公司协商,签个新还款协议(像本案两次调整协议那样),这样能避免滞纳金像雪球越滚越大。
- 觉得"罚款"太高要喊冤!合同写的滞纳金超过每日万分之三(年化10%左右),基本都算"过高"。开庭时直接说:"法官,这个利息比银行贷款还高,我不同意!"法院大概率会帮你砍掉。
-
作为租赁公司(某某租赁公司这类角色):
- 合同别写"天价滞纳金"!本案公司要求日息万分之五(年化18%),法院直接砍掉近1/3。合理范围建议写"日息万分之二至三",否则打赢了官司也拿不到全额。
- 必须办抵押登记!本案因提前办了车辆抵押,公司才能优先拿回卖车款。如果没办登记,就算打赢官司,车被其他人扣走你也无权优先拿钱!
-
所有当事人注意:
- 律师费能要回,但得提前约定!本案因合同白纸黑字写了"违约方付律师费",且6000元发票齐全,法院才支持。签合同时务必加上这句话,否则打官司多花的律师费自己扛。
- 证据保存要像存钱一样认真!江某败诉关键是他没出庭——公司提交的合同、付款记录、催款函等证据全被法院采信。平时要存好:合同原件、转账截图、微信催款记录,哪怕对方说"口头答应"也得录下来。
最后说句大实话:融资租赁本质是"先租后买",车在你手里开着,钱却一直欠着,租赁公司当然要收利息。但法律不是放高利贷的,欠钱该还,但"利息"不能漫天要!真遇到纠纷,别硬扛也别认栽,带着合同找专业律师算笔账:本金多少?合理利息多少?该还多少一算就明白。记住,法院永远站在"讲道理"的人那边,而不是"嗓门大"的人那边!
注:本文案例依据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隐私已隐去关键信息。类似纠纷需结合自身合同细节处理,以上建议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