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写 年利率1分 法院判为10%利息,共同签名需共同还款-临澧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4民初170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左右,夏某在临澧县某加油站购买柴油,2020年1月24日,经结算,夏某、杨某共同向临澧县某加油站出具了欠条,载明:"今欠到临澧县某加油站油款陆万柒千伍佰元整(67500.00¥)附加:如在2023年10月30日之前欠款人夏某、杨某仍未还款或未还清,所有未还款项按1分的年利率算至结清。"夏某和杨某均在欠款人处签名。2022年,夏某再次在临澧县某加油站购买柴油,2022年4月24日,临澧县某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上与夏某进行结算,确认2022年的总欠款金额为11600元。2022年12月24日,夏某向临澧县某加油站出具欠条,载明:"今欠到临澧县某加油站壹万壹仟陆佰元(11600.00¥)的加油款,承诺于2022年农历年底前付清。"此后,经临澧县某加油站多次催讨,夏某、杨某均未支付上述油款。
另查明,临澧县某加油站为实现案涉债权,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花费保全费1047.34元。
法院判决结果:
- 夏某、杨某支付临澧县某加油站货款67500元,并以67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支付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 夏某支付临澧县某加油站货款11600元;
- 夏某、杨某支付临澧县某加油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1047.34元;
- 驳回临澧县某加油站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几个关键法律知识点,特别提醒做生意的老百姓:欠条怎么写、怎么签,直接决定你能不能要回血汗钱!
1. "年利率1分"不等于1%,法院判的是10%!
很多人以为"1分利息"就是1%,结果吃了大亏。在这个案子里,欠条写着"按1分的年利率",但法院根据民间交易习惯,认定"1分"就是10%。为什么?因为在中国民间借贷中,"分"指的是"十分之一",1分=10%,2分=20%,以此类推。如果你想要1%的利息,应该写成"年利率1%"或"年利率百分之一";如果想要10%,就写"年利率10%"。记住:写欠条时千万别用"分"这种模糊词,直接写清楚百分比数字!
2. 两人一起签字,两人一起还钱
夏某和杨某在67500元的欠条上都签了名,法院就判他们两个人都要还这笔钱。即使实际上只有夏某在用油,杨某也得一起承担。这就是"共同债务"的威力!如果你和别人合伙做生意:
- 想清楚要不要一起签字:签了字就是共同还款人
- 想分清责任就写明各自份额:比如"夏某承担40000元,杨某承担27500元"
- 不想背锅就别轻易签字:朋友找你"帮个忙"签字,可能要你还几万块!
3. 没合同有欠条,照样能打赢官司
这个案子连正式买卖合同都没有,但因为有欠条+微信记录,法院还是认定了欠款事实。重要提示:
- 交易后一定要让对方写欠条(哪怕手写)
- 微信催款要留记录:"老夏,上次的11600元油款啥时候付?"
- 送货单、过磅单别乱扔,这些都是"铁证"
4. 保全费能要回,但担保费不一定
加油站花了1047元做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法院判对方承担;但另外500元的保函费(请保险公司担保的费用),法院没支持。为什么?
- 保全费是打官司的"必要费用",法律明确规定败诉方承担
- 担保费需要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由欠款人承担",否则自己掏腰包
遇到欠款不还,这样做最有效:
✅ 黄金3步保证据
- 欠条写清三要素:欠谁钱(写全名)、欠多少(大小写)、啥时还(具体日期)
- 利息写明白:别写"1分",写成"年利率10%(10%/年)"
- 重要聊天别删:微信催款截图+原始手机一起保存
✅ 催款要"留痕"
- 第1次催:微信文字"杨某,67500元油款月底前能付吗?"(对方不回也算证据)
- 第2次催:打电话录音(开头说"我是某加油站,现在是X月X日,给杨某打电话催67500元油款")
- 第3次催:发书面催款函(邮寄用EMS,保留寄送凭证)
✅ 该出手时就出手
- 拖过3年可能打不赢:普通欠款诉讼时效是3年,从约定还款日开始算
- 怕对方跑路赶紧保全:起诉前就能申请冻结账户(花1000多元,能保住几万块)
- 别被"过几天付"骗:对方总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记得每次催款都要新证据
最后提醒:
法律不保护"老好人"!别人欠你钱,别碍于面子一直不催。这个案子里加油站胜诉,关键就是有欠条+微信记录+多次催款证据。从现在起,做个"精明的生意人":该要的欠条要拿到,该留的证据留齐全,你的钱袋子才能捂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