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打架先动手方赔七成,被挑衅方也需担责三成 - 衡山县律师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湘0423民初53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刘某松与谭某林是邻居,两家房屋左右相邻,中间和屋后留有公共排水渠。2024年10月7日早上7点,谭某林在征得刘某松同意后,开始在自家屋后砌围墙。后来刘某松反悔,认为谭某林占用了自家的地,而且砌墙会堵住排水渠,就跑去扒墙砖想拆掉。谭某林看到后,捡起红砖丢向刘某松,刘某松躲开后冲进谭某林家里理论。谭某林又用红砖砸向刘某松,导致刘某松左眉弓受伤。
刘某松受伤后,先被送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缝合伤口,住了2天院,花了3443.58元;10月9日转到衡阳市南华附属第一医院住了14天,花了6972.04元;11月11日又去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复查,花了2707.67元。后来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第一次说刘某松需要休息40天、住院有人护理、营养7天,后续祛疤要4200元;第二次重新鉴定后,确认休息40天、住院需护理、营养7天,但后续祛疤只认1000元,且有958.34元医疗费与外伤无关。刘某松因重新鉴定还花了交通、住宿等797.13元。
另外,衡山县公安局对谭某林行政拘留3天、罚款200元。谭某林已提前垫付了11401.3元医疗费。
判决结果:
法院算出刘某松的总损失是34130.84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由谭某林承担70%的责任(即23891.59元),但要扣除谭某林已付的11401.3元和重新鉴定费4730元,最终谭某林还需赔7760.29元。刘某松的其他赔偿要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邻居打架,先动手的赔大头,但被挑衅的也别觉得“理直气壮”就能免责。法院判谭某林赔70%,是因为他拿砖头砸人是违法行为;但刘某松自己也要担30%的责任,因为他先同意砌墙又反悔扒墙,激化了矛盾。很多老百姓遇到类似事容易犯两个错:一是“对方挑衅我就该打回去”,二是“我受伤了就要全赔”。其实法律讲的是“谁的错更大”,而不是“谁受伤谁有理”。
如果你遇到邻居冲突,记住这三点,能少赔钱、少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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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动手!对方再闹腾也先报警
就像本案,谭某林被扒墙很生气,但直接拿砖头砸人就是大错。法院明确说:“即便意见不合,也应互谅互让,不该用暴力。”现实中,很多人觉得“他先惹我,我打人不算错”,但法律只看结果——你动手了,就是主要责任人。正确做法:立即打110,用手机拍下现场视频(比如对方破坏财物、威胁人身安全),让警察出警记录。这样后续打官司,你的过错比例会大幅降低。 -
看病要“对症”,别乱花冤枉钱
刘某松去三家医院检查,法院最后认定了3.4万元损失,但直接砍掉了958元“不相关费用”。很多伤者以为“多看病=多赔偿”,结果适得其反。正确做法:- 受伤后首选正规医院,主诉明确写清“被砖头砸伤左眉”(别提旧伤或无关症状);
- 别擅自去大医院复查(比如本案刘某松转院,部分费用被质疑);
- 保留所有发票和病历,但只主张与外伤直接相关的费用(比如祛疤费从4200元降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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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矛盾先找“官方”,别自己硬刚
刘某松觉得砌墙堵排水渠,本该找村委会、城管或水利部门处理,却直接扒墙激化矛盾。法院批评他“应向职能部门反映,而非径直阻工”。邻居纠纷中,类似占地、噪音、排水问题,正确步骤是:- 第一步:拍照录像固定证据;
- 第二步:向社区或乡镇政府书面投诉(留下处理记录);
- 第三步:如果对方动手,凭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走法律程序。
最后提醒:打架一时爽,赔偿悔断肠。本案谭某林被拘留+赔钱,刘某松自己也担责三成。邻里之间,小事别较真,较真先留证——忍一时不丢人,打一架全亏本!遇到纠纷,冷静报警比动手更“解气”,也更省钱。